四川分区分类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南出炉

2020年02月14日13:19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散发病例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一、医疗救治

36. 充实卫生应急、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督导指导等队伍力量,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和实效。

37. 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核实诊断,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及时规范开展疫点处置,最大限度控制新增输入病例,不发生或少发生二代以上病例。

38. 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和14 天集中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9. 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加强发热病例预检分诊。做好就诊患者引导分流,杜绝患者聚集。发热病人较多时,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筛选、分类,避免患者无序流动,防止医院交叉感染。

40. 按照“ 四集中” 原则开展病人救治,确诊患者、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全部送定点医院、隔离点,实现应收尽收,尽最大努力救治散发病例。全面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管理,落实分区管理,合理配置医务人员,严格个人防护措施,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后备医院启动后及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当地实际选备新的后备医院。按照最新《诊疗方案》要求, 强化出院病例的追踪、监测与管理。

41. 做好治疗药械、实验室检测、消杀药械、体温检测仪、各类医用防护用品等的保障工作,实施标本采集、运输、存储、检测、废弃物处理等过程的各项生物安全规程,杜绝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交通卫生检疫

42. 做好火车、汽车、飞机、轮船、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和车站、机场、港口、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和旅客体温测量等措施,车辆未经消毒、驾驶员未佩戴口罩不得出站发班。做好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卫生检疫,对发现的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隔离诊疗,减少病例输入输出。

43. 暂停全部省际旅游包车。

三、人员排查和人群聚集限制

44. 对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对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和信息申报后,实施14天居家隔离观察。

45. 对居民小区、院落进行进出人员登记管理。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居民小区、院落,暂时禁止外来人员进入,由社区、乡村、物管企业通知本小区、院落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和与他人接触,自我监测体温及身体状况。

46. 单位上班和企业复工前,应主动申报从业人员信息,对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回流人员,实施14 天居家隔离观察;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 天隔离医学观察;单位和企业正在上班员工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 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 天隔离医学观察。

四、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

47. 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业、商业等应加强环境、公用物品的日常清洁消毒,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巡查登记,落实责任人和签到、登记制度,严控集体到食堂聚餐,实行分餐制。

48. 进入医院、公交、地铁、机场、车站、商场、市场、办公区等人员密集或密闭场所,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

五、应急物资保障

49. 加强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储备和应急运输通道保障,确保防疫应急物资运输快速安全顺畅。

50. 加强运输和装卸货环节的防疫措施, 避免发生输入性传播。

六、经济运行

51. 保证本地区国计民生的正常运行。

52. 在采取积极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分类施策,灵活安排,分批推动错峰返程返岗,有序组织企业项目自行复工复产。严格禁止以审批、备案等形式限制企业复工复产的做法。

53. 暂停影院、网吧、歌舞厅、茶楼、棋牌室、农家乐等娱乐休闲场所营业。

54. 适当缩短购物中心、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餐饮、理发等经营场所的营业时间。

55. 涉及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重点项目,应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密切接触者14 天隔离医学观察。确有必要,可暂缓复工或暂停建设。

56. 复工复产企业和项目方要提前排查员工来源地和近14 天内活动轨迹,优先安排无现症病例区员工返岗。

七、社会秩序

57. 重点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重要国计民生运输服务需求。

58. 推迟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复学时间,开展在线教育、网上学习和居家教育。

59. 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校园划区划片管理,学生公寓封闭管理。高校要设置独立隔离区,高校医疗机构应规范启动“ 发热门诊” 。对校园发热或咳嗽者和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的师生员工,一律严格实行14 天隔离医学观察。

60. 小区内老年活动室、日照中心、文体活动场所一律暂停开放,社区社团等活动一律暂停。对养老机构、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实施封闭管理。

61. 强化治安管控,密切关注舆情,引导社会舆论,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八、市场供应和监管

62. 鼓励实行“ 点对点” 供应,引导网格管理内的综合性超市、连锁经营门店和社区便利店、社区菜店等企业,加大生活必需品的组织投放力度,满足居民就近购买、即时购买、集中购买的需要。

63. 支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等传统商家汇聚线上平台,开展线上配送、购物模式,实行网上商场+第三方平台送货上门、“ 蔬菜基地( 市场) +社区” 直供配送、无接触不见面社区配送等服务,增加供应能力,助力阻断疫情传播。

64. 密切关注防护用品及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开展口罩、84 消毒液、大米、非转基因调和油、白菜等10 类商品价格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