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边非法狩猎迁徙野鸭 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

2021年04月22日18:00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民警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长航公安泸州分局江安派出所供图
民警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长航公安泸州分局江安派出所供图

人民网成都4月22日电 据长航公安泸州分局江安派出所4月21日消息,今年1月该派出所破获了一起非法狩猎迁徙野鸭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其中2人被依法执行逮捕。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1月22日,长航公安泸州分局江安派出所民警与江安县农业农村局长江协巡队员开展水上联合巡查时发现,江边出现多只死亡的迁徙野鸭。

据江安长江协助巡护队队长周涛回忆,当时现场死亡的野鸭存在疑似中毒现象。民警在江面和江心岛上搜索后发现,疑似中毒死亡的野鸭共有12只。同时,民警在现场挡获绿色橡皮艇1艘,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曾某和钟某两人。

办案民警将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传唤至江安县公安局江安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经初审,2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曾某供述,2021年1月16日,其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黄某在同一水域捕过16只野鸭,并将野生鸭全部带至泸州宰杀后食用。

于是,办案民警连夜赶到泸州,对犯罪嫌疑人住所进行搜查,并找到了已宰杀尚未食用的部分野鸭和剩余的鸭毛。

案件调查中,民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先后两次在长江江安段投毒捕野鸭共28只的犯罪事实。长航公安泸州分局江安派出所民警余浪峰介绍,犯罪嫌疑人将农药搅拌在秕谷里,投放在江边鹅卵石堆上,以此引诱毒杀野鸭。这些野鸭食用了搅拌有农药的秕谷后,很快丧失了飞行和移动的能力,被犯罪嫌疑人趁机带走。

这些被毒杀的野鸭均属于“三有”野生保护动物。“他们的行为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该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江安派出所副所长兰棋峰表示,其中曾某、黄某2人被依法执行逮捕,目前该案已移送至江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长江江安段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工作推进,来此栖息的迁徙候鸟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多。民警提醒,保护长江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王洪江、陈建华、胡敏、王思初)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