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安全!四川天府新区公布首例“处罚到人”案件

2021年03月16日16:04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供图
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供图

人民网成都3月16日电 (赵祖乐)3月15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了四川天府新区某现代农场涉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该案是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的第一例“处罚到人”的行政处罚案件。

据介绍,去年某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四川天府新区疾控中心提供的线索,称部分群众在某现代农场处参加婚宴后出现腹痛腹泻,疑似食物中毒。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该农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农场婚宴午餐所用的虾、蟹等食材上带有副溶血性弧菌,同时这些食材的清洗和食品的制作加工操作不规范,致使出现午餐食品原材料和成品的交叉污染,进而引发食物中毒事件。该农场负责人夏某某、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李某某未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副溶血性弧菌的交叉污染,导致出现20余人食物中毒的严重后果,应对此次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事件负主要责任。

2020年12月22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涉事农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505元,并罚款292575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农场负责人夏某某罚款18720元;对农场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李某某罚款14320元。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士表示,该案是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处置的第一例“处罚到人”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该案,也启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市场主体规范各类食品制作加工的操作规范,严格食品分区分类存放。作为首例“处罚到人”的案件,其典型意义更在于彰显四川天府新区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责编:罗昱、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