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注意:泸州已取消重大疾病和重大灾难事故提取公积金政策

2020年05月01日11:42  来源:泸州新闻网
 
原标题:市民朋友注意:泸州已取消重大疾病和重大灾难事故提取公积金政策

近段时间,广大市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等咨询问题、提出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给予了回复。

已调整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相关政策

网友咨询:重病是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泸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2018年12月28日,经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了泸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部分内容。即:取消“重大疾病和重大灾难事故提取公积金”政策,使公积金制度回归基本住房保障功能,该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严禁饲养凶猛犬、大型犬

网友咨询:泸州最新养犬规定是什么?

市公安局:限养区内个人确需养犬,只准饲养《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列出的小型观赏犬品种,严禁饲养凶猛犬、大型犬。成年犬体高(站立时肩部最高点到地面距离)不超过35厘米。

个人申请养犬的,应当携带犬只及犬只免疫证明,并持养犬人身份证明、房屋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犬只正面和侧面全身照各一张到辖区派出所办理犬只准养证。

小学入学与在哪里就读幼儿园无直接关系

网友咨询:孩子在宜宾读幼儿园中班,打算明年回泸州上小学(户口在泸州),是否需要在泸州幼儿园读大班才能有学籍?

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江阳区小学入学与是否就读幼儿园或在哪里就读幼儿园无直接关系,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责编:袁菡苓、章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