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瀘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瀘州市公安局、瀘州市財政局、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瀘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聯合印發《瀘州市合力應對疫情影響鼓勵農民工在瀘置業發放置業補助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鼓勵和支持農民工在瀘置業。
哪些人可以申請置業補助?補助有多少?什麼時候開始申請?……對此,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給出了詳細解答。
補助對象
非瀘州戶籍人員也能申請
哪些人可以申請補助?《細則》明確,符合在瀘州置業的補助對象包括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和外地來瀘就業創業人員。此次補貼對象中的農民工、退役軍人和高校畢業生還包括非瀘州市戶籍人員。
以上補助對象在中心城區建設用地范圍內名下無住房或隻有1套住房(不含申請置業補助的自住住房)且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自住住房置業補助。
值得注意的是,如申請人同時滿足多種補助對象身份的,隻能以其中一種補助對象類別申請置業補助﹔新建營業用房、新建自住住房和一手車位(車庫)可由購房人本人提出申請或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為申請﹔二手營業用房和二手住房隻能由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本人提出申請。
其次,如所購房屋符合置業補助發放條件,隻要共有產權人之一符合補助對象身份,都可以申請置業補助。
補助范圍
新建房、二手房、車位都包括
《細則》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在中心城區建設用地范圍內(包括中心半島、城北組團、城西組團、城南組團、高壩組團、沙茜組團、納溪組團、泰安-黃艤組團、安寧-石洞組團)購買新建營業用房和新建自住住房、二手營業用房和二手自住住房、一手車位(車庫)都可以申請置業補助。其中,購買經政府同意,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產權車位等也可以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