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買車位都有補貼!瀘州要對這些群體派發政策“紅包”

2020年03月16日09:36  來源:瀘州新聞網
 
原標題:買房、買車位都有補貼!瀘州要對這些群體派發政策“紅包”

  補助標准

  分四個標准,最高限額5萬元

  《細則》明確,置業補助根據購買營業用房、自住住房,以及車庫的時間,分為四個補助標准。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間,按購房款總額(憑增值稅發票注明的價稅合計金額)補助比例3%。購買一手車位的,補助3000元/個﹔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間,按購房款總額補助比例為2%。購買一手車位的,補助2000元/個﹔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間,按購房款總額(憑增值稅發票注明的價稅合計金額)補助比例1%。購買一手車位的,補助1000元/個﹔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轉為城鎮戶口的,另外一次性給予每人2萬元、每戶不超過10萬元置業補助。

  另外,購買新建營業用房和二手營業用房的,不受套數和補助總額限制﹔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宅的,不受套數限制,但補助金額受最高額限制,即合計申請自住住房置業補助最高限額5萬元﹔購買一手車位(車庫)的,補助個數受最高額限制,即合計申請置業補助的車位(車庫)最高限額3個。

  申請時間

  錯過三個時間段將不再受理

  《細則》規定,購買新建營業用房、新建自住住房和一手車位(車庫)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和網簽備案時間為准,二者需同時滿足申請條件﹔購買二手營業用房和二手住房的,以增值稅普通(或專用)發票完稅時間為准﹔瀘州市農村居民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將農村戶籍遷入購房所在地的,以戶口遷入時間為准。

  《細則》明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間符合條件的購房人,申請置業補助時間為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間符合條件的購房人,申請置業補助時間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間符合條件的購房人,申請置業補助時間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上補助申請逾期將不再受理。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