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通知: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

2021年06月16日07:41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6月16日电 (朱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官网消息,接农业农村部通报,国内个别地区发现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已出现野禽感染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针对当前禽流感防控形势,为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严防病毒向禽类养殖场传播,保护四川省家禽及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近日,四川发布《关于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结合春防工作,各地要认真开展强制免疫效果监测评价,重点是规模养殖场及中小养殖户;对免疫效价低的、漏免和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进行补免,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强制免疫质量和免疫密度,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

《通知》还提到,要切实加强疫情排查和监测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等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相关专家做好监测分析和防控指导工作。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以规模养殖场、畜禽交易市场、中小养殖户为重点,迅速组织对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流感疫情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排查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学阳性的地区,要按照《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相关技术规范处置,严格疫情报告。

关于强化畜禽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通知》提到各地要切实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对发生异常发病、死亡畜禽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采集病料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

另外,关于加强清洗消毒,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强化活禽养殖场、活禽市场的监管和消毒防疫,要求活禽市场切实落实“1110制度”,活禽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流通、销售。

在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各地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四川省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规定程序报告和处置疫情,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及时应对,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防止扩散蔓延;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禁宰杀、食用、出售、转运、抛弃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及动物产品,确保省内重大动物疫情稳定控制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