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宜宾、南充通报典型问题

2021年06月11日10:03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6月11日电 (袁菡苓)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日前,广元、宜宾、南充分别通报了典型问题。

广元市纪委通报4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案例

1、昭化区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罗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2013年3月至2019年12月,罗鸣在担任昭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总会计师等职务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工程项目老板左某某、王某等人以拜年、拜节等名义所送礼金1.6万元、茅台白酒2瓶、国窖1573白酒6瓶、圣德乐牌红酒4瓶。同时,罗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罗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苍溪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苟开文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问题。

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苟开文先后2次违规收受工程项目老板牟某某、下属张某某以拜年等名义所送礼金2万元、茅台白酒6瓶、五粮液白酒6瓶,并在县水利局原局长王某某(另案处理)儿子手术、结婚时,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1.5万元。2020年12月,苟开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利州区分局原总规划师李祥林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

2019年8月,李祥林在担任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利州区分局总规划师期间,违规收受某测绘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某以恭贺乔迁为名所送礼金2万元。2020年12月,李祥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青川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原副段长何汝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2015年1月至2020年1月,何汝飞在担任青川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工程股股长、副段长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工程项目负责人陈某某、李某某等人以拜年、拜节名义所送礼金1.3万元、国窖1573白酒2瓶、五粮液白酒2瓶、橄榄油1件。同时,何汝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何汝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宜宾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据宜宾市纪委监委微信号消息,10日,宜宾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叙州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郭孝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2009年至2020年,郭孝华在担任宜宾县观音镇镇长、党委书记,县发改局局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副县长,叙州区副区长等职务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过节名义所送礼金共计8万元,以及高档烟酒、黄金、购物卡等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前往贵州赤水等地旅游,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同时,郭孝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2月,郭孝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文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9年,李文胜在担任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3.5万元。此外,李文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李文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农村经济股股长陈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杨浩,县太平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勇,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原部长范德均、原工作人员徐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3月,陈杰、杨浩、罗勇、范德均、徐洋在兴文县光明新城僰王大道土石方爆破挖运及边坡治理工程验收中不认真履职,导致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并分别收受施工单位负责人所送礼金0.06万元。此外,范德均还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等名义所送礼金0.3万元。2021年4月,陈杰、罗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范德均受到降职处理,徐洋被调离工作岗位。2021年5月,杨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保护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股长杨慎炘、自然资源保护与修复中心副主任秦运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9年,杨慎炘、秦运辉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等名义所送的礼金礼品,其中,杨慎炘收受礼金共计2万元,以及五粮液酒3件等其他礼品;秦运辉收受礼金共计1.28万元,以及五粮液酒8瓶等其他礼品。此外,杨慎炘、秦运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杨慎炘、秦运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充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 蓬安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卢彤工作失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卢彤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失职失察,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至2020年,卢彤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2.4万元和茶叶等礼品。此外,卢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营山县双流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尚兵疫情防控流于形式问题。2021年春节期间,双流镇应付上级疫情防控专项检查,临时安排工作人员在路口违规设卡检查往来人员健康码,造成不良影响。尚兵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 高坪区水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邱思聪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年11月,高坪区马家乡污水处理站移交区水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管理运营后,邱思聪既未专题研究解决污水处理站用电问题,又未制定污水处理站巡检和运营管理方案,致使污水处理站长达一年半时间未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后果。邱思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仪陇县第二环卫所原所长李太平违规使用公务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07年3月至2020年1月,李太平违规将单位公务车用于个人使用,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违规报销通信费、出车补助共计9569.25元,违规批准发放津补贴37700元,其中李太平领取3025元。李太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