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施行 鼓励捐资保护或者认养古树

2021年06月02日07:55  来源:成都日报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价值和较高的经济价值。今年3月,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记者从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获悉,6月1日起,该《规定》将正式施行。

  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以及科研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规定》明确了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市和区(市)县绿化委员会职责、保护范围、抢救复壮及费用、移植管理等方面内容。

  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保护或者认养古树。捐资、认养古树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捐资保护或者认养约定享有一定期限的署名权、义务植树尽责认证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对损害古树名木、损坏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有权予以劝止、举报。

  根据《规定》,古树实行分级保护。树龄在五百年以上的为一级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在三百年以上不满五百年的为二级古树,实行二级保护;树龄在一百年以上不满三百年的为三级古树,实行三级保护。

  古树名木属于私人所有的,应当在公布为古树名木前告知所有权人,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规定》还明确,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鼓励结合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挖掘提炼古树名木自然生态和历史人文价值,探索建设古树名木公园和保护小区,开展自然、历史教育体验活动。(成都日报记者 王琳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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