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来结婚的房子,到现在都还没接到房。我坚持每天投票,把这个问题‘顶上去’。”
“投票活动道出了我的心声,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存在乱收费现象,而且很多车停在消防通道上也不管,万一发生火灾后果就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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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纵深推进2021年“人民阅卷·广安行动”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根据广安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广安区纪委监委于4月19日至5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问题建议征集活动。
据悉,广安区通过“两微一端”等政府门户网站、“1+N”包联、“N+1”微信群、“面对面”接访等渠道,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征求群众意见1251条,从中筛选出了房地产办证难、物业管理不规范、噪音扰民、城市停车难、小区乱搭乱建等20个事项纳入备选。
5月21日,广安区对前期梳理出来的群众最关心、最希望解决的20件事,通过全区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启动为期5天的“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线上投票活动,按得票数从高到低筛选15件事,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后,将最终确定10件事进行集中整治。
记者得知,自活动开展以来,该区网络投票活动访问量达16万人次,累计投票达9.7万人次。目前,房地产乱象问题以41902票高居榜首,成为群众最关注的一件事情。紧接着排在后面的是物业管理、小区乱搭乱建、城市停车难、干部作风、城市噪音扰民、购房购车位补贴未兑现、乡村道路设施建设、城区办理丧事扰民、城市公共交通等问题。
“诊准病”还要“看疗效”。与投票活动比起来,群众更关心的是这10件事情会不会真正得到解决。
既然找到了问题,就要“对症下药”。为此,广安区建立由区委统筹、部门牵头负责、区纪委监委督促推动的专项整治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从10件事中各“认领”1件作为“一把手”工程,其余8件事由相关区级领导认领并牵头,区级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明确整治步骤、职责分工、完成时限等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
“整治抓得实不实、干得好不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最直接的衡量标准。”广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抓整改出实效,广安区将安排专人成立工作督导组,跟踪督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整治事项管理台账的调度、销号机制,会同区纪委监委每季度开展一次暗访,公布一批整治成果或通报一次整治进展,对“不重视、不落实、不作为”的行为进行曝光,让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整治实效。
“对未纳入‘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范围,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将“一对一”反馈至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逐一跟踪督导整治,真正将整治工作办成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广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石元斌表示。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通过开展“清廉乡村行·纪检干部走访到家门”“村(社区)问政坝坝会”等活动,认真倾听群众的声音,收集群众的“金点子”,为开展整治工作建言献策,真正让群众意愿得到尊重、期盼得到回应。(廖丽 广安区记者站 张国盛)
来源: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