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提标”

2021年05月27日07:40  来源:成都日报
 
原标题:国一国二机械均禁止使用

  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开槽机、桩工机械、叉车、起重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车主请注意,成都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提标”了。

  昨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并解读了日前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据悉,本次发布的《通告》是对2018年划定的高排放禁止区机械使用标准的调整,原市级划定的高排放禁止区范围不变,禁止使用机械标准由“国一及以下”提高至“国二及以下”,不涉及各区(市)县自行划定的高排放禁止区(重合区域除外)。也就是说,此前是禁止国一机械使用,现在是国一国二均禁止,只有国三排放标准机械可以使用。本次市级调整后,各区(市)县2021年底前要同步完成调整。

  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作出积极贡献

  成都为什么和这些机械“开杠”?原来,大多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柴油作为燃料,排放物以氮氧化物和颗粒物为主,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污染的元凶。据专家研究测算,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污量相当于50—80辆一般机动车的排污量总和。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非道路机械管控势在必行。

  据了解,2018年发布的《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是全国最早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城市之一。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史鸿乐介绍,通过划定高排放禁止区以及配合市级多部门协同现场检查、专项督查、违规处罚等多项管控手段,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了有效监管,规范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范围,促进了老旧机械的淘汰,取得了积极成效。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4月底,全市共备案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64783台,规模居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第一。相较于2018年,国一及以下机械备案占比下降了5.81%,国二机械备案占比下降了17.52%,国三机械备案占比增加了21.94%,电动机械数量逐步增加。

  经核算,通过划设“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区”等一系列管控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氮氧化物(NOX)减排效果明显,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也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方面,我们除了提高高排放禁止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标准以外,还将建立进场施工机械需出具三个月内检测合格证明及机械动态管理等机制,继续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力度,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史鸿乐表示,成都市已全力开展移动源专项攻坚,一系列攻坚措施正在有序推进。据悉,《通告》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18年发布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同时废止。

  从“油”“路”“车”三方面

  抓好移动源污染防控

  会上,还通报了2021年二季度大气和移动源攻坚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据市“三大战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4月初开展的以移动源、工业源和城市面源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的二季度攻坚行动在稳步推进中。

  工业源攻坚方面,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3204家家具制造行业企业的绿色化发展绩效考核进行分级定档工作,指导7585家涉VOCs排放企业完成自检自查自测;经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回头看”,排查工业企业5618家,督促问题整改9个。

  工地及其他面源方面,市“三大战役”办推动住建等七部门联合出台《成都市重点管控区域施工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市住建局印发出台《成都市绿色标杆施工工地技术标准》(2021年修订),积极开展建设工地天幕防尘项目试点工作,巡查检查工地42901个次,对违规企业实施信用扣分62.75分。

  同时,在移动源方面,2021年以来,全市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检,并加大问题非道路移动机械查处力度。截至5月23日,组织检查工地及企业1656家,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3416台,检测机械2137台,发现问题机械145台,立案33件,处罚24件,处罚金额14.17万元。

  对于移动源污染防控下一步工作计划,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从三个方面着手进行。在“油”方面,提前两年实施《车用汽油》国VI(B)标准,强化油气回收监管,打造绿色加油站;在“路”方面,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构筑城市绿色出行体系;在“车”方面,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促进老旧车辆淘汰,强化对柴油货车的管控,分时分区域对不同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行控制;拟建立柴油车遥感监测(含黑烟车抓拍)等非现场执法处罚机制,严厉打击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做到超标必罚。(成都日报记者 缪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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