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离职后遭欠薪还被公司起诉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未获赔偿 公司:他说的不属实

2021年05月22日07:45  来源:封面新闻
 
原标题:四川一男子离职后遭欠薪还被公司起诉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未获赔偿 公司:他说的不属实

  曹刚(化名),是四川中江县人。2020年6月,他应聘到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做会计工作,大约四个月后,他就从该公司离职,还有剩下几十天的工资未结清。

  曹刚说,他是被公司“无故辞退”的。他推测,辞退原因很可能与他多次书面反映该公司项目存在财务不规范的事情有关。

  而从该公司出来后,他多次找到公司协商拖欠的工资问题,被告知需要先移交财务凭证等手续才行。

  他交上之后,工资并未到手。在几番调解无果后,2021年2月份,他和委托代理人一起,到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委员会裁决该公司支付曹刚被拖欠的工资9000余元,并额外支付曹刚二倍工资差额29328.33元。

  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

  裁决之后,曹刚告诉记者,他并未收到公司的工资,反而还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该公司认为裁决书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于2021年5月10日将曹刚起诉至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该劳动争议按将在6月7号开庭。

  曹刚收到的法院传票

  男子离职后遭欠薪

  当事人:反映公司财务问题“无故被辞退”

  5月21日,记者与曹刚取得联系时,他正在送外卖的路上。他告诉记者,因为没有拿到工资,现在他只有先试着做外卖员,贴补家用。

  曹刚的家,在中江县一个普通村子里,家里两个女儿都还在读书,目前他是家中的经济支柱。曹刚说,去年6月份的时候,他应聘到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工作,地址在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附近。

  当时,他应聘的是会计工作,并提供了简历,他在简历上注明要求期望薪资是8000元—10000元。到了该公司后,一位负责人告诉他,由于公司目前刚刚成立不久,业务量也比较少,让他同时兼任出纳。

  曹刚告诉记者,在该公司上班期间他发现,有时候公司项目的财务存在不规范等问题。他将这些问题反映给了分管他的一名副总和总经理,希望公司能够在财务管理方面越加规范化,“我反映了几次问题。”

  除此之外,他还向公司负责人反映过希望提高薪资待遇的事情,在几番口头交流后,并没有实质结果。2020年10月10日,他再次向公司总经理商量涨工资的事情,得到回复说让他离职走人。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提涨工资会没有回应,一怒之下,提出了离职。他说,直到2020年11月4日,他是在将手里的报销、付款凭据和一些业务移交新来人员后,才彻底离开公司。

  而这一阶段的工资,曹刚告诉记者,公司并未支付给他。

  申请劳动仲裁获支持

  裁决后遭到公司起诉

  为了这部分工资,曹刚多次找到公司财务以及相关领导协商。他说,2020年12月10日,他在公司办公地点,将几笔单据和发票的复印件交给新来人员后,得到公司答复称这些不是原件,不能给他结算工资。

  双方就工资的细节问题,几番协商都无果。12月11日,曹刚又找到四川省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之后,他又和委托代理人到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曹刚提供的申请意见显示,他希望该公司支付他2020年10月及2020年11月1日至4日(共3个工作日)未发放的劳动报酬9103.45元(8000元+8000元/月除以21.75天+3天),并支付赔偿金8000元,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2000元。

  2021年4月20日,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裁决该公司支付曹刚工资9045.19元,并在裁决生效5日后,以现金形式支付曹刚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9328.33元,驳回曹刚的其他诉讼请求。

  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

  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

  曹刚以为,裁决生效后,他能够拿到自己的工资和赔偿,但他没想到,这之后,他却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该公司对裁决意见不服,将曹刚起诉至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公司回应:

  他28号就离职了 说的话不属实

  5月21日,记者与该公司一名副总经理唐先生取得联系。唐先生告诉记者,对于曹刚的事情,因为他本人是在项目上工作,并不知道具体情况,但他记得确实有这么一个人。

  唐先生说,曹刚离职的时候,公司要求他将一些财务凭证的原始凭据交给新来的会计,但曹刚本人态度很不好也不配合,公司让他将凭证原件找到后,才兑付工资。而至于曹刚申请劳动仲裁以及公司起诉他一事,唐先生在电话中表示并不清楚,之后再无回应。

  与此同时,记者也与该公司综合部一名工作人员林女士取得联系,林女士是一开始将曹刚招聘进公司的。她告诉记者,对于曹刚所反映的“拖欠工资”一事,部分内容不属实,“他10月28号就从我们这儿离职了,但他跟仲裁的人说一直工作到11月4号才离职,这个我们不认可。”

  林女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一开始招聘曹刚的时候,是因为公司刚成立,加上疫情的原因人才资源难找,但曹刚进入公司后,公司领导都对他很好,“他本来不擅长会计业务,但是领导让他先试着做做,可以学习锻炼,但是他一直在提涨工资。”

  对于曹刚要求涨工资一事,林女士说公司领导本来也答应他,说公司业务量增加以及工作见效益后再考虑,并没有拒绝过。而针对没有跟曹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事,林女士回应称,其实公司一直有在曹刚在岗期间,催促他跟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但每次都没有得到结果,“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不签。”

  林女士告诉记者,在收到裁决书后,她询问仲裁委如果不服裁决,能够怎么办。得到答复说可以起诉,“因此,公司才会起诉他。”(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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