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积怨终和解

四川彭州检查院以“三公开”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案

2021年04月14日21:00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4月14日电 近日,四川省彭州市检察院以公开调解、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案,达到了矛盾化解、修复社会关系的效果。

“真是太感激您了!要不是你们耐心调解,我们亲兄弟俩多年的感情就破裂了。”4月12日,郭先生和他的弟弟在彭州市检察院办案大厅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表达谢意。

据悉,61岁的郭先生此前因为家庭琐事与弟弟产生口角,对57岁的弟弟大打出手,造成弟弟二级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事后,郭先生也为自己的一时冲动感到非常后悔,主动报警自首,并支付了医疗费用。但弟弟因为伤势较重已经无法参加劳动,向郭先生提出赔偿要求。过去一年中,即使有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公安民警轮番调解,双方也未达成和解,亲兄弟俩关系越来越僵。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检察官充分了解案件后,对症下药继续做兄弟俩的“攻心”工作。

“我已经赔了全部的医疗费用。再说了,因为家庭琐事产生的纠纷,弟弟也有责任。而且他索赔的金额太大,我觉得不合理,没有办法接受。”郭先生这样告诉检察官。听了郭先生的倾诉,检察官将他的想法转达给了弟弟,并耐心解释人身伤害事件中法定的赔偿标准。在检察官悉心劝导下,兄弟两人态度都有所缓和,同时帮助他们合理地协商赔偿金额。

“我们毕竟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兄弟,多亏检察官同志的释法说理。”弟弟最终表示愿意出具谅解书。4月6日,郭先生将4万元转入了弟弟的账户。

4月12日,彭州市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是否提起公诉进行公开听证。人大代表、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公安民警充分发表意见,综合全案证据、事实,依法做出了酌定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

“因为亲兄弟俩打架而造成的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坐牢,这样的后果对于我们来说实在太严重了。多亏检察官的调解,才能不被起诉,重归旧好。”郭先生的家人也表示感谢。(赵祖乐、查洪南、赵田瑞、李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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