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男子家中饲养“缅甸蟒” 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

2021年04月08日09:12  来源:封面新闻
 
原标题:95后男子家中饲养“缅甸蟒” 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

4月7日,记者从成都邛崃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判决了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一名95后男子在家中饲养两条“缅甸蟒”, 法院审理后判决,其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

王某是一名95后,自幼喜欢蟒蛇,欲将蟒蛇当作宠物饲养。2018年初,他通过网友送其一条缅甸蟒予以饲养。2018年4月,王某通过贴吧结识另一名网友后,以300元的价格购买一条缅甸蟒。后王某将两条蟒蛇一并在家中当成宠物饲养。

2020年9月11日,经群众举报后,邛崃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将上述蟒蛇查获。经鉴定,上述蟒蛇为:爬行纲-有鳞目-蛇亚目(Serpentes)蟒属(Python)蟒(Python molurus)蟒双带亚中((Python molurus bivittatuss),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两条蟒蛇价值为人民币60000元。目前,上述蟒蛇已寄养于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未办理国家重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等许可下,收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蟒蛇一条,其行为已经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予刑事处罚。邛崃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王某在审理过程中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认罪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宣告缓刑。

法院判决,王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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