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广安市印发《广安市2021年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从4月1日起至9月30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该项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发动、问题梳理、研究处置、全面化解和总结提高五个阶段进行。重点对在建、在售以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商品住宅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整治。内容包括开发商违规预售商品房、商品房预售现场管理无序、广告宣传资料不真实不严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不力、“渠道公司”增加项目开发成本、施工现场监管缺失、延迟办证、物业管理不规范等方面。
“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为了落实房地产市场属地城市主体责任,压实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城管执法、税务、市场监管等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职责;清理征地拆迁、违法修建、工程烂尾、延迟办证、物业管理等问题,全面整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销售、虚假宣传、挪用预售资金等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开展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治理房屋建筑质量突出问题,减少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化解物业管理领域矛盾纠纷,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实现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信访舆情逐渐减少,房地产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科长唐大江说。
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案明确广安市将在6月30日前,在全市全面推广商品房预售资金系统监管平台,落实预售资金全额进入监管账户;并将在邻水县先行试点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模式,避免延迟办证问题再生;在广安主城区探索房地产开发项目主体封顶预售或现房销售,杜绝工程项目“烂尾”。(广安日报记者 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