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出庭支持抗诉一起性侵留守儿童案件

2021年03月27日08:21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庭审现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人民网成都3月27日电 (记者 李平)3月25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冯键在达州出席一起性侵未成年留守儿童案二审庭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并当庭发表出庭检察意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不公开审理此案。

该案被害人为2名年仅6岁、4岁的未成年留守姐妹。原审被告人蒋某某明知被害人的奶奶就在家附近,仍潜入被害人屋内,采用掐颈等暴力手段,先后对6岁的姐姐、4岁的妹妹实施奸淫。为制止被害人哭闹,防止罪行败露,蒋某某用菜刀、弯刀对姐妹俩的头、颈部反复砍割、敲击,致姐妹俩昏迷,姐姐头部多处骨折、裂伤。之后,蒋某某先上楼窃取了财物,下楼后,又对妹妹实施奸淫,捂其口鼻致其再次昏迷,并将其头溺入尿桶中。一审判决以被告人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达州市检察院以强奸罪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原审被告人蒋某某提出上诉。

鉴于该案是一起性质和影响极为恶劣、民愤极大、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道德底线的严重暴力犯罪,四川省检察院受案后,迅速成立由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冯键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办案组集中查阅了该案案卷材料,依法提讯原审被告人,针对案件焦点问题展开调查核实,新补充了被害人奶奶、母亲证言,物证提取等证据材料,制作了内容详实的审查报告。经审查,认为该案是一起以强奸罪为主罪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原审被告人强奸作案动机明确,连续、反复实施强奸行为,为防止罪行败露,又实施故意杀人行为,蒋某某系累犯,犯罪后至今拒不悔改,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以强奸罪给予其最严厉的刑事处罚,决定支持抗诉。

在庭审的法庭辩论阶段,冯键检察长发表了出庭检察意见,指出蒋某某奸淫幼女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以强奸罪判处死刑。虽然该案一审已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蒋某某死刑,但是检察机关仍坚持抗诉强奸罪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就是为了鲜明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立场,只有这样,才能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遏制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实现惩治和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三级检察院同步积极有序开展被害人救助和社会治理检察监督工作。针对2名涉案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遭受侵害,生活陷入困难的情况,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18万余元,并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帮助其解决生活、上学等问题和困难。针对该案反映基层治理中的问题,达州市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同时,联合市妇联、市妇儿工作委等部门推动共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