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搞营销活动 预付好几万,老板却“跑路”了?

律师提醒:预付式消费不要大量充值

2021年03月15日08:47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原标题:健身房搞营销活动 预付好几万,老板却“跑路”了?

  在多个“奥维斯会员维权群”中,从去年12月26日开始,消息就在不断闪烁,这其中,有的人少则损失几千元,多则损失近10万元……

  一夜之间,这家开了六年的健身会所,锁门“跑路”。而在此前的十几天,健身会所刚举办了“双十二”大型营销活动,“吸资”超百万。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奥维斯健身会所老板王远江还是成都休闲健身服务行业协会的发起人之一,任协会常务副会长。而如今,协会副会长怎么先“跑路”了?

  会员

  刚充值几万元 健身会所“老板跑了”

  罗女士是被自己的健身教练拉入维权群的,“他们说健身房跑路了。”

  这家名为奥维斯健身(宽窄巷子店)的会所位于成都宽窄巷子附近,据不完全统计,健身会所停止营业时,还有会员2000余人。消费者黄先生还有几十节私教课未上,加上办的年卡,损失费用近两万元。据一位健身教练介绍,在去年“双十二”活动期间,他们开了两笔7万多元的大单。

  “也并非没有征兆。”健身会所一位张姓健身教练也在维权群中,她维权是因为会所拖欠了她两个月共35000元的工资没有发。她向记者表示,早在关门前的两个月,会所已经开始拖欠工资。

  张教练表示,其实健身会所是可以继续开下去的,因为在“双十一”“双十二”,会所都做了力度较大的营销活动——买课送课,之前一年卡的价格可以买一年半卡。其中“双十一”卖了50多万,“双十二”卖了一百多万。

  调查

  奥维斯公司法定代表人

  已被下达限制消费令

  记者从“天眼查”了解到,王远江为成都奥维斯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目前企业为存续状态。旗下有成都奥维斯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武侯、青羊、成华三家分公司,但在风险提示中,该公司被提示为高风险,预警提醒3条、周边风险达23条。

  记者看到,2020年10月12日,因民间借贷纠纷,肖某某把奥维斯公司告上法庭,执行标的为29.1471万元,最终,因未支付这笔欠款,法定代表人王远江被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下达了限制消费令。2021年2月4日,成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奥维斯公司相关案件中,执行标的达46万元,目前仍未支付,且奥维斯(宽窄巷子店)所属的青羊分公司也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

  王远江

  公司停止经营

  对大家深表遗憾

  3月8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了王远江。对于警方的调查,他很坦然地表示,事发后,公、检、法相关部门都介入调查,目前公司是停止经营状态,对于发生这种事情,他对会员以及员工深表遗憾。

  对于奥维斯健身会所(宽窄巷子店)为何现在关门闭店,他表示,去年因为疫情,健身房1-4月都没有营业,但他照常给员工发工资、买社保、缴房租,11月份,疫情又有些苗头,对公司影响很大,出现了经营困难。

  为何会在关门前做活动吸纳100多万元会费?王远江表示,公司确实缺资金,包括他向银行贷款,就是想把健身房经营下去;同时做活动员工也可以挣钱,“每年12月份,他们都要挣‘高工资’。”

  对于这100多万元用于何处,王远江表示,前期公司经营中有一些负债,因此这部分钱还了债,补缴了房租,也给员工发了一部分工资。

  警方

  100多万元资金走向明确

  不予立案

  王远江是否涉嫌诈骗?3月11日,记者从青羊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处获悉,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对该案进行了详细调查。公安机关调查了王远江2019年以来的消费记录,以及健身房的经营情况,“首先这个人不是把店开在这里就跑,而是开了多年,与房东的租约也是签在闭店时间之后,而且一直在经营。”

  民警表示,警方也查了这100多万元的资金走向,“资金走向很明确,在集中收这笔钱之前,有3个人曾把钱借给他用于(公司的)各种生产经营开支,之后他就用这笔钱还了这3个人。”办案人员表示,“如果这笔钱用于生产经营,就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如果他是用于挥霍,从事犯罪行为,就属于犯罪。而且经济犯罪在刑事上要有一个犯罪的主观故意。”

  民警表示,因此综合以上情况以及证据判断,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律师

  会员可提起民事诉讼 预付式消费不要大量充值

  那么,健身会所“跑路”前十几天曾“吸资”百万,是否可能是蓄意集资潜逃?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陈逢逢表示,根据此事件的实际情况,如果奥维斯健身会所近几年按合同向会员提供过服务,跑路是因为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那么与会员之间的问题当属民事纠纷,会员维权的最好途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健身房退还相关费用,如果经营者愿意调解,也可以请求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但陈逢逢也表示,健身房“跑路”前的十几天还在做活动吸资百万元,公安机关应介入调查,调查该公司是否有蓄意集资潜逃的目的,如果有上述情况,则可以定性为合同诈骗。

  最后,陈逢逢也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在面对预付式消费时,不要大量充值,最好先查询该商家是否已在商务部门备过案,了解商家的经营、资信状况、存管保证金合规性等相关事宜。(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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