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什么?怎么考?成都为中小学考试立新规

2021年03月12日16:09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3月12日电 (王波、袁菡苓)为正确发挥考试导向功能,推动减负提质,发展素质教育,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印发了《义务教育考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考试清单),明确提出“七要七禁止”,通过综合施策、多方参与、齐抓共管,为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为什么要制定该考试清单?考试清单重点规范哪些考试行为?清单对考试是怎样界定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正面清单

1、考试导向要正确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要发挥考试在发展素质教育及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导向作用,通过试题的正面教育功能和积极的价值取向,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考试内容要对标

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联系学生生活实际,重点考查学科核心素养、关键能力和必备知识,不出偏怪考题。

3、考试次数要适当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要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或学业质量监测的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提倡一测多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应避免重复监测,加重学生负担。

4、考试难度要适宜

考试难度应基于课程标准,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同类型考试要符合相应学业质量标准,体现不同考试功能。

5、考试试题要灵活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要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在强化试题基础性的同时,适度增强试题的开放性,引导学生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6、考试数据要分析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要健全考试数据分析反馈机制,用好考试数据,及时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改进教学工作。

7、考试评价要科学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及教师要强化考试的激励、诊断功能,淡化甄别与选拔功能。破除重分数轻素质,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唯升学率等不科学的考试评价做法,建立学生全面发展的多元评价体系。

负面清单

1、禁止违规统一考试

严禁对小学三年级以下(含三年级)和六年级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区(市)县级统一考试或学业质量监测(小学毕业考试除外)。

2、禁止超前进度考试

学校举行的入学摸底考试及其他考试不得出现超越教学进度的内容。

3、禁止超出课标考试

教研机构、学校命制的试题难度和范围不得超出课程标准,小学考试试题不得命制AB卷。

4、禁止考试成绩排名

严禁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对学校考试成绩进行排名,严禁学校、培训机构、教师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

5、禁止公布考试成绩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培训机构)及其教职工严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任何形式公布、宣传或向第三方提供学校(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6、禁止违规招生考试

严禁学校自行、委托或默许第三方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入)学挂钩的招生考试。

7、禁止考核升学率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不得向初中学校下达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中考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政策解读——

清单对考试是怎样界定的?

本清单所指考试,是指区(市)县、中小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文化类考试,不包括针对课堂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改进优化教学的即时性测评,如课堂(单元)测评等。但教师开展课堂(单元)测评应避免唯分数倾向,摒弃低效重复的题海战术,关注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及时分析并科学运用测评结果优化教学。

怎样推动考试清单落实落地?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细化、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教研机构要加强考试等教育测量专业研究,对中小学考试命题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加强对学校教师教育测量专业培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

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教研机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