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多名业主“心慌慌” 交楼时间为何一再推迟?

2021年03月12日08:55  来源:广州日报
 

楼盘的商铺外围地面还没整理。

楼盘的广场建设仍在建设。

地下车库的道路仍未修平。

3·15曝光台

开篇语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这首承载了无数人青春的歌曲,以浅俗易懂、直扣人心的歌词唱出了大家对家的渴望,也道出了无数在外拼搏的工薪阶层对家的期待。今年“3·15”期间,广州日报社佛山全媒体传播中心将关注“楼盘”事儿,为业主们解决烦心事,让业主有个安心温暖的港湾。

从去年5月开始,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400多名交了首付却迟迟收不到楼的业主,就一直为收房而忙活。这个原本是避风港湾的家在他们眼里似乎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边。从去年5月到今年3月,“明城壹号”的交楼时间被一再推迟,这让400多名业主“心慌慌”,对开发商八达园大酒店失去了信任。

据悉,3月7日,在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政府的协调下,最终的交楼时间定在7月15日前。楼盘开发商负责人梁国胜表示,再次延期交楼不是因为资金问题,而是因为一些工程在验收后需要整改修复,“时间充裕一些,能更好地落实整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相关负责人表示,项目已经进入收尾阶段,承建商正针对项目验收初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政府部门将全力协助该项目做好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尽量缩短验收所需时间。

追踪:

收楼日期一再被推迟

400多名业主“心慌慌”

去年7月30日,《广州日报》报道《高明某楼盘停工近一年,420多名准业主收楼无门》一事引发关注。去年8月,经过当地政府部门协调,楼盘开发商承诺将于今年春节前交楼。时间过去了半年多,该事件的最新情况如何?日前,记者接到报料称,该项目由于各方面原因没能在年前交楼,在当地政府协调下,交楼时间最终约定在7月15日前。

近段时间,“明城壹号”业主涂小芳心里有些苦恼,她怎么也不明白为何收楼的时间会这么长。“我们楼盘的收楼日期是一再推迟。”涂小芳说,合同规定是去年5月交楼,而后收楼时间被开发商借故疫情原因推迟到去年8月1日,再然后由于开发商资金断链,在当地政府协商确定今年2月收楼。由于各种原因,业主并没有在年前收到楼,在当地政府的再一次协调下,交楼时间的最后期限为7月15日前。收楼日期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迟,让涂小芳及其他400多名业主身心俱疲,失去对开发商信任的他们更担心的是收楼日期会不会再推迟。

与涂小芳一样,黄建雄也是这里的业主。由于这个月没有上班,他来楼盘的次数比较频繁。“每次来小区,以前是气愤,现在是心冷和灰心。”黄建雄表示,他现在最担心的是在7月15日前还是收不到楼。为何会有这样的担心,黄建雄说,他3月1日去楼盘,没看到有施工人员。之后即使有现场施工,但人数又不多,这样下去真担心收不到楼。“上次协商也是白纸黑字按了手印,结果到今年2月依旧没有收到楼。”黄建雄表示,由于没有收楼,他和妻子、孩子每月花500元租了一室一厅的房子居住,现在月供1700元,还要付房租,对他们这样的外地人来说比较困难。

走访:

项目施工仍在继续 部分工程细节遭吐槽

3月10日12时许,记者驱车来到“明城壹号”。记者在现场看到,与之前相比,楼盘的广场区域已进行部分绿化,广场周边大部分道路也铺好了砖块,9栋前面的路段仍在进行铺砖处理,走进19栋查看,大堂里摆放着还未安装的玻璃,红色的线管、白色的线槽抬头可见。顺着楼道查看,楼梯间的护栏安装好,不过楼道内能看到不少裸露在外的管道、线槽,楼梯修补痕迹也是清晰可见。当日13时过后,共有十几位工人陆续上工。

走入楼层查看,不少楼层的公共区域都铺满了刮灰打磨留下的白色粉末和废料。走进房间查看,每家每户的门上都贴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识”的表格,房间不少墙体也贴着写有一些检查结果的白色表格。房间内,尽管水电已经走好,不过强电箱和弱电箱并没有入墙,乍一看有些突兀。在19栋6楼的楼层里,一盏应急灯掉了下来悬挂在空中。顶楼上的一些电线还裸露在外,电梯间也未进行相应的封闭,一些穿墙空洞也未进行填补。记者走访看到,整个小区最乱的地方就在地下车库,尽管车库顶部已经装好了消防的喷淋设施,不过整个地下车库十分杂乱,通往出口的道路仍未修平。

当日13时许,三位铺砖的工人出现在9栋,继续完成地面的铺砖处理。其中一位铺砖师傅表示,他们是今年过来这边工作的,总共有四五个人,十几天前就在这里铺砖。在10栋进行楼梯缺角修补的周先生告诉记者,整个工程已经进入了尾期,目前他们正在进行一些修补工作。

回应:

延期不是因为资金 而是整改验收耗时长

再次延期交楼是不是因为工程缺乏资金抑或是其他?开发商负责人梁国胜表示,再次延期交楼并不是因为资金的问题,而是要落实整改政府部门初检时提出的一些做工问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复函称,再次延期交楼的原因是验收手续的流程需要比较长的时间。至于项目是否缺乏资金,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回复表示,资金到位后,承建商就会按照要求针对项目验收初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将达到验收标准的房屋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办理验收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复函表示,自去年“明汇苑二期1标段”逾期交付问题引发多名业主维权事件发生后,高明区、明城镇高度重视。在高明区委区政府的统筹协调下,高明区住建水利局、高明区法院、明城镇政府等多部门调动资源,为该项目筹措资金2971万元。目前,项目已经进入收尾阶段。高明区住建部门于2月4日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初检。承建商正针对项目验收初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承建商将于3月30日前完工达到通过验收标准的楼及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交给开发商。明城镇政府通过多次的中间协调,搭建沟通平台。3月7日,组织业委会与开发商见面协商,并达成协议,交楼时间最终约定在7月15日前。

在房屋交付给业主之前,明城镇政府、高明区住建水务局、高明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将全力协助该项目做好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协调优化验收流程,尽量缩短验收所需时间,以助业主们达成早日收楼的愿望。梁国胜表示,有信心保证在7月15日前交楼。针对目前十分杂乱的车库,梁国胜承诺今年12月15日能将车库交付出来。对于业主十分关心的违约金赔偿问题,梁国胜表示,交完楼再解决违约金赔付,有信心解决违约金赔付问题。

律师说法:

开发商违约在先 业主可按合同索赔

对于“明城壹号”400多名业主的遭遇,南海区政协委员、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梁表示,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高明代理过类似的案件。戴国梁表示,按照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楼。如果开发商资金断链不能按时交楼的话,应当如实与业主沟通。开发商既不说明情况,又不解释沟通,就涉嫌合同欺诈。戴国梁称,按照《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由于开发商没有及时交付楼盘,要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向业主方支付延期交楼的违约金。

那么业主该如何维权呢?戴国梁表示,业主要维权的话应该先和开发商协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同时,业主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赔偿违约金。如果业主想购买房子的话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同时也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业主方和开发商协商不成,那么业主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和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进行投诉,请求政府部门和消委会介入。如果政府部门和消委会、住建部门调解不成,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戴国梁表示,当地政府部门有监管的责任,政府应该及时介入,督促开发商履行购房合同义务赔偿损失,特别是住建部门可以把开发商列为不诚信的企业。(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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