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因犯盗窃罪的姜某某刑满释放,本以为自己可以奔向自由,可没想到双脚都还踏出隆昌市看守所大门就又被威远县公安局抓获。
经审讯,姜某某如实讲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已被威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来,2019年5月13日下午,一男子在威远县向义镇向义街一茶馆内谎称自己是电信工作人员,到镇上来帮大家处理手机电信宽带返费业务,让大家提供身份信息及银行卡方便办理。趁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身份证、银行卡信息,下载支付宝并绑定受害人银行卡,通过支付宝盗转其银行卡内4000余元。
案发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并进行走访调查,不日后,民警发现因犯盗窃罪在隆昌看守所服刑的姜某某有作案嫌疑。
2021年3月9日,是姜某某刑满释放的日子,威远县公安局民警得到消息后,赶到隆昌市看守所将其抓获。
经审讯,姜某某如实讲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已被威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孙棚 封面新闻记者 昔兴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