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3月9日电 (袁菡苓)昨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在2021年底前,成都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均实现100%全覆盖,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格局基本成型;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建成“两网融合”服务点2000个、具备厨余垃圾处理功能的分类中转站27座,基本形成厨余垃圾“集中规模化+分布小型化”处理模式,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建成;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五个一”工程,举办生活垃圾分类“十、百、千、万”活动,推动《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强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如何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处理系统?
推进全面覆盖。一是规范分类投放设施。以美化环境、便民利民为目标,在2021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及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改造和收集容器规范,因地制宜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和24小时开放投放点;二是鼓励建设便民回收点;三是强化收运信息公示。
健全收运体系。坚持以街道(镇)为单位,成建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完善。2021年3月底前,成都市将新增厨余垃圾收集车(四轮平板)409辆、配置厨余垃圾标准收集容器14400个;2021年底前,成都市累计配置厨余垃圾收集车辆583辆、专用运输车辆261辆。
提高处理能力。到2021年底,全市新增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200吨/日、分布式处理能力250吨/日,可回收物处理能力达7500吨/日,大件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800吨/日以上;到2022年底,全市新增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1600吨/日,可回收物处理能力达8000吨/日,大件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1300吨/日以上。
逐步实行“不分类则不收运”制度
为了全面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社会氛围,成都还将逐步实行“不分类则不收运”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将率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生活垃圾“不分类则不收运”制度,并逐步在部分物业管理水平较高的小区推广实施。
同时,依托现有的城市管理投诉举报系统,畅通市、区(市)县、街道(镇)三级生活垃圾分类投诉举报渠道和信息搜集、报告渠道,适时组织社会监督员、社区居民、新闻媒体,开展物业分类收集、环卫分类收运工作检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程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流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