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某天,北京大兴辖区某银行内,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在自助取款机前协助客户办理业务。突然,自助取款机接连发出警报声。原来,一名男子在使用取款机取款时,机器显示多次账号、密码错误。工作人员带领该男子在另外一台机器操作时,机器同样发出警报,工作人员只好求助于值班经理。值班经理接过该男子的存折后,一面安抚男子情绪,一面悄悄报了警。
原来,值班经理接过存折后,一眼就看出了该存折是一张伪造的存折。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开展工作,后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向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
经审查,该男子名为边某某,几年前将自己的存款挥霍殆尽,为应付母亲查账,便花钱在网上请人制作了一张面额5万余元的假存折并交由母亲保管。母亲信以为真,将真假存折混放一处。后因母亲生病急需用钱,边某某便从家中存放存折处随便拿了一张存折前往银行取钱,多次输入密码错误,直到民警到现场后,才想起之前自己办理假存折的事。
为核实边某某供述的真实性,审查逮捕期间,承办人找到边某某的母亲取证,其母亲的证言印证了边某某的辩解,故排除了边某某诈骗的嫌疑。鉴于边某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且情节较轻,承办人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对其作出不批捕决定。
审查起诉及法院审理阶段,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边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北京晚报记者 张宇 通讯员 梁慧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