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好医疗保险基金保障作用,提高医疗保险基金利用效率,让患者更加便利使用国家谈判药品,自贡市富顺县及时调整单行药品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参保群众健康护航,切实降低他们的医疗负担。
自2021年1月1日起,富顺县单行支付药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40%调整为6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5%调整为70%,其他政策继续按《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谈判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支付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自医保发〔2019〕44号)规定执行。
据了解,富顺县医保部门将严格贯彻落实市医疗保障局出台的《关于调整单行支付药品支付比例的通知》(自医保发〔2021〕2号),让广大参保群众充分共享医保制度改革红利,让医保基金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参保群众医疗保障需求。(钱石川、许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