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售1953只野生蟾蜍 两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年01月29日08:06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原标题:收售1953只野生蟾蜍 两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癞蛤蟆,学名“中华蟾蜍”,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1月28日,记者从峨眉山市警方获悉,前不久,峨眉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举报后,现场挡获正在进行非法交易的黄某某、帅某某(化名)两人,查获野生蟾蜍1953只。

  经调查,黄某某长期以鱼产品经营户的身份,进行野生动物的非法收购和买卖,并于1月19日将收购的野生蟾蜍卖给帅某某。目前,两人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子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确保放生蟾蜍能正常生存,又不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1月21日,峨眉山市警方和检察院相关人员在自然环境适宜的某湿地公园将1953只野生蟾蜍进行妥善放生。

  据警方介绍,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和二级,还有一类叫“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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