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建议维修费“走保险” 把好车撞成事故车

2021年01月26日09:0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原标题:故意制造车祸 不小心“撞凶了”

吴女士的爱车变成事故车。

“本想春节前做个保养,没想到爱车变成了事故车。”1月24日,绵阳市民吴女士向封面新闻云投诉平台反映,车辆在4S店做保养时,发现有点小问题,维修费需要2000多元,4S店建议“走保险”。但让她没想到的是,4S店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竟让车辆变成了事故车。

吴女士说,虽然她同意“走保险”,但爱车变成这样,4S店有骗保之嫌,“一个巴掌拍不响,我和4S店都有责任。”

针对此事,律师认为,4S店的行为涉嫌保险诈骗罪。

事件

4S店建议维修费“走保险”把好车撞成事故车

“开过去还好好的,结果取车时成了事故车。”说起爱车保养一事,吴女士就来气。

据吴女士介绍,1月初,她接到绵阳高水广汽本田嘉程佳信4S店的电话,说车辆需要保养了。想到临近春节,她便和对方约定1月11日去做保养。

吴女士将车开到4S店后,维修人员检查时发现两个问题,维修费需要2000余元。“他们说可以‘走保险’,修车费不需要我出。”吴女士说。

由于之前一直没有理赔,吴女士就同意了对方的建议。

20日,吴女士到4S店取车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她的汽车引擎盖被撞坏,保险杠也被撞断,原本好好的车变成了事故车。“当时,中网和大灯找了很久才找到。”她说,找4S店的工作人员一问才知道,是4S店员工将车开出去“制造车祸”,一不小心“撞凶了”。

21日,吴女士和广汽本田嘉程佳信4S店有关负责人商议处理此事。“我提出了两种赔偿方案,一种方案是把车修好,再赔我1万元;另一种方案是,我补交3万元,提辆新车,旧车交给4S店。”吴女士说,对方只同意将车修好,再赔偿2000元和送2次保养,“我肯定不同意,我的车没出过车祸,结果被他们撞成这样。”

4S店

事故系故意安排 保险公司定损6000多元

吴女士收到的信息显示,“1月17日,车辆在绵阳游仙区某地发生了单方事故,理赔员定损为6216元。”她说,以为走保险理赔的是2000余元,现在变成了6216元,“他们制造车祸的目的,就是想吃差价。”

“吴女士同意‘走保险’,我们才安排了一场事故。”1月24日下午,广汽本田嘉程佳信4S店许经理告诉记者,车是由公司的人开出去撞了的。“修理费不高,一共5000多元。”许经理说,这样做确实有点违规,但有些车主为了节约维修费,就采用这种方式报保险。

目前,吴女士对4S店用“安排事故”的方式报保险存有疑议。“由于还没有进入理赔程序,我们让保险公司将这一单注销了。”许经理说,吴女士提出赔偿1万元的诉求过高,4S店愿意在修好车辆之外,赔偿2000元现金和送3次汽车保养。

对于涉嫌骗保一事,许经理表示,“吴女士同意‘走保险’,我们才这样做的,都知道保养是走不了保险理赔的。”他说,这样做一是挣点工时费,二也是为客户考虑,最终法院判定是骗保,也认了。

律师

为获取经济利益诱导骗保 4S店涉嫌违法犯罪

针对上述事件,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谢德平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198条的规定,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可构成保险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可构成诈骗罪。

上述案例中,4S店有骗取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冲抵修理费的行为,故4S店有关人员涉嫌诈骗罪。幸好车主没有配合4S店的骗保行为,否则车主与4S店有关人员将共同涉嫌保险诈骗罪(车主是主犯,4S店的有关人员按共犯论处)。

另外,谢律师认为,为了制造保险事故对车主造成的损失,4S店有赔偿责任。(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周洪攀摄影报道)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