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十部门出台十条人才支撑措施

2021年01月23日08:05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原标题:四川十部门出台十条人才支撑措施

为了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加强现代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四川省委组织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现代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1月22日,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经信厅等部门对《措施》进行了解读。

为重点产业“订单式”

培养急需紧缺人才

《措施》提出,将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包括将分类编制重点产业人才发展规划,定期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全球搜集掌握前沿科技成果、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顶尖人才和团队分布图,动态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和人才地图。

《措施》提出,将加大产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在川高校、院所根据现代产业发展需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为重点产业“订单式”培养急需紧缺人才,对新增重点产业和未来新兴领域急需学科专业给予资助。

《措施》提出,将建强产业人才集聚平台。在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方面优先考虑重点产业园区、企业,对新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元经费后补助,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新设立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建设运行期内给予每年1000万元经费支持。推动高校、院所将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向企业开放,鼓励大企业牵头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

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措施》还提出,将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联合攻关和产业化应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鼓励高校、院所中拥有符合我省现代产业发展方向科技成果的科研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还将编制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每年遴选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创新产品项目,给予每个项目30万元至200万元资助。

在优化产业人才评价机制方面,《措施》提出,建立激励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职称评审导向,将技术创新创造、成果转移转化、发明专利转化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强化企业人才薪酬激励

构建人才与企业“命运共同体”

《措施》还提出,将强化企业人才薪酬激励。支持企业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分配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核心骨干研发人才跟投和超额利润分享,确保研发人员薪酬平均水平不低于同级企业管理人员平均水平。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经费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对贡献突出的研发人才给予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构建人才与企业“命运共同体”。

企业人才以四川省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科技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的,按1:1给予配套奖励。对通过四川省申报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实际国拨经费的3%—5%支持项目研发团队,用于研发工作,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为100万元。

支持人才集聚的产业园区、

大企业建设租赁住房

《措施》提出,将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统筹安排产业、科技等项目与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加强部门间财政人才资金统筹使用。在实施重大工程和项目时统筹安排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在项目资助中竞争性扶持人才科技项目。

还将完善产业人才荣誉体系。在建立健全支持保障机制方面,在省级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平台中增加人才评估环节。

全面推行“天府英才卡”制度,完善省市县三级服务保障体系,为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人才提供子女就学、安居、医疗等服务。

支持人才集聚的产业园区、大企业利用自身存量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企业为人才提供租房补贴、购房补助、购房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的住房资助。(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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