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2月30日电 (李强强)12月29日,政协广元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人事事项。
李俊生任政协广元市第七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杨正强任政协广元市第七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免去政协广元市第七届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冉其鑫任政协广元市第七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政协广元市第七届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刘志国免去政协广元市第七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职务李划免去政协广元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增补李俊生为政协广元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
因严重违法,撤销曹旭恒政协广元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