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磨砺校内巡察“利剑” 涵养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

2020年12月22日15:01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四川师范大学党委将开展校内巡察和四川省委对学校的巡视融合贯通、上下有机联动作为深入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涵养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的基础之石。学校党委已开展2轮共对8个校内单位(部门)的巡察工作,成为学校全面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的“利剑”。

工作背景

学校现设置有中层机构63个,下一级单位数量较多、管党治党任务较重。为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基层组织建设,重点解决校内各单位在事业发展中所面临的关键难题和瓶颈问题,进一步提振教职员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学校党委决定从现在到第六届党委任期内,按照“试点总结提高,分轮分类分段、最终实现全覆盖”的思路,逐步建立完善的巡察工作体系,并通过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铸巡察利剑之“魂”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巡察工作,审查巡察工作方案,听取巡察组工作汇报,审议巡察反馈意见,定期向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重大事项。

二是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党委年初审定年度巡察工作方案,每轮巡察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巡察后召开情况通报会,听取每轮次巡察情况汇报,审议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处置。校党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审查巡察工作方案,及时听取巡察中重大问题报告,亲自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巡察出的突出和典型问题认真点评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三是独立设置工作机构。2019年10月,学校结合机构调整和中层干部换届,设立党委巡察办公室,作为学校党委工作部门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并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和专职工作人员2名,下设综合科和巡察科。

(二)优化制度设计,塑巡察利剑之“形”

一是健全巡察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学校党委结合工作实际,经反复研究讨论,已经制定并印发《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巡察工作规划(2020-2024年)》《巡察工作规程(试行)》。此外,还编印了《巡察工作手册》,用于指导和规范巡察工作实践。下一步,还将逐步制定涉及巡察干部管理、问题线索处理、移交事项办理、巡察整改等配套制度,以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

二是明确巡察监督重点。按照中央“六围绕一加强”要求,并针对高校特点和基层单位实际,拟定了《巡察监督要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七个紧盯”、76项观测点,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三是规范巡察工作程序。制定巡察工作流程图,细化准备、实施、汇报和反馈、整改、问题处理、立卷归档等各阶段具体任务。特别是在巡察实施阶段,要求巡察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受理信访、查阅资料、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切实做到巡察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三)精准把脉发力,磨巡察利剑之“刃”

一是合理选定巡察对象。围绕“以案促改”和风险防控重点领域,对继续教育学院、规划建设处开展巡察;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对数学科学学院、音乐学院开展巡察;围绕班子建设,对商学院、法学院开展巡察;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处、招生就业处开展巡察。

二是选优配强巡察队伍。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一次一授权”原则,根据每轮巡察任务精心组建党委巡察组,从熟悉纪检监察、党务、人事、财务、审计、资产、信访等相关业务的相关人员中遴选5人—9人,由领导小组审定。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三是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巡察办做好巡察培训、统一发函提请校内相关部门提供情况、整理相关文书模板等,巡察中做到精细指导、积极协调。联席部门巡察前全面客观提供被巡察单位的情况,巡察中提供信息、人员、专业和办公条件支持,巡察后抓好巡察移交事项的办理。巡察组全体成员认真履职,积极发挥原所在单位、岗位的优势,落实落细巡察任务。

四是首轮巡察实现“开门红”。第一轮巡察共抽调17人组建2个巡察组对4个单位常规巡察,发现问题111个,形成巡察主报告4份、专项报告11份,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61条,向学校党委、纪委和相关部门提出建议24条。

(四)用足用好成果,立巡察利剑之“威”

一是压实整改落实责任。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形成两张问题清单。属于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经巡察反馈交被巡察单位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按期送相关部门审签、报巡察组和巡察办审核。涉及学校层面的问题,根据管理职能移交相应职能部门负责答复或组织整改,问题线索移交校纪委核查。

二是建立问题通报制度。在巡察反馈的同时,同步向分管(联系)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巡察有关情况,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点问题进行大汇总、大梳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校内各单位举一反三,“对标”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扩大巡察成果。

三是构建整改督查机制。每轮巡察反馈后,巡察办及时向组织部、纪委办通报巡察情况、抄送巡察报告,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纳入巡察办日常管理和组织部、纪委办日常监督内容,组织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实地督查和验收。

经验启示

(一)必须坚守政治定位,强化政治监督

要紧扣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责任,着力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边缘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通过巡察,有效发现并从体制机制层面推动解决管党治党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健全规范化、长效化的制度体系,提升组织和个人从上而下、由表及里进行全身心的“扫灰除尘”。

(二)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重点

要结合中央和省委最新指示精神和高校实际情况,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四个落实”的要求,制定巡察监督重点清单,直面长期存在于高校中的廉洁自律、师德师风、育人理念、项目管理、财务账目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把师生满不满意当做检查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

(三)必须全面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校内各方要各司其责,形成同频共振强大合力。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担负起组织实施责任的主体责任,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巡察办要认真落实“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责,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巡察组进驻前做好充分准备,巡察期间集中精力搞巡察。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全力配合,保证巡察顺利开展。

(四)必须坚持依纪依规,打造巡察铁军

要将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巡察全过程,严格把握政策,严格执行“三不”原则,保证巡察工作精准有序。实事求是,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不主观片面、不夸大缩小、不夹杂个人情感,确保巡察结果让人信服、经得起历史检验。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