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坚持党建引领 抓实内部治理

2020年12月18日16:57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坚持“聚焦三农工作,服务乡村振兴”的办学理念,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全面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国家优质校和“双高”计划建设。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时代、新阶段,学校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学校建设发展保驾护航。现就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体做法介绍如下。

 明确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机制

一是强化学校章程建设。为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学校建设中国特色国际一流农业高职院校,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修订完善《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章程》开宗明义,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和组织结构,健全决策议事、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

二是规范议事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工作运行规则》《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章程》和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规范“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中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党委工作运行规则》《中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三个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学校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职责、决策范围、运行机制、自身建设、监督追责等方面内容,细化了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范围、原则、程序、执行、监督等具体事项和工作流程,明确了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的职能职责,规范了议事规则和程序。

落实学校领导分工负责制

《章程》明确规定,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委领导、民主集中、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凡属重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对学校工作共同负责,参与集体决策。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结合班子成员的专业特长、各自优势,科学合理地明确班子成员分管的工作任务及内容。班子成员按照集体决定,分头负责,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目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只有5人,虽任务重压力大,但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完成各自分担的工作任务。整个班子精诚团结、和衷共济、凝聚合力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落实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学校二级学院是人才培养的具体落实单位,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三教”改革的直接承担者。为推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和发挥二级学院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的管理体制。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制定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制度架构,加强绩效分配管理,提供服务保障措施。二是明确办学自主权。二级学院明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责任和义务,行使本单位人财物的支配权,对本单位的绩效负责,使其成为真正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院系的责、权、利关系,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代表二级学院对学校负责。

学校制定《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党总支(支部)会议制度》。基层党组织是教育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的政治核心,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的战斗堡垒。明确党总支的把关审核作用,在二级学院议事决策前的相关议题,须经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核把关通过,方可提交党政联席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未审核通过的,绝不允许上党政联席会。在保证会议质量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发挥党总支的引领、审核和把关的作用,牢牢把握住学校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偏向。

学校制定《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制度》,明确了党政联席会议是二级学院最高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人事财务等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安排。

发挥工会组织桥梁作用,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学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是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教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要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动员组织师生全面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学校工会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载体,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坚持学校发展重大事项、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必须经教代会审议的原则,积极支持和有序引导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在校务院务公开实施过程中,充分利公示栏、校园网、校内办公系统等载体对党建、财务、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年度考核、招投标、经费管理、奖学(助学)金评定、教职工捐款等需公开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有效地保障了广大教职工在学校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工会认真履行职责,从源头参与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工作,积极表达教职工意愿和呼声,为学校了解民情、职工参与学校管理搭建平台。仅2019年,工会深入一线听取教职工对学院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联系、走访教职工200余人次,收集教职工意见和建议23条。

学校充分发挥团委和学生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定期召开团代会、学代会,收集整理学生权益提案,对学校的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发挥学生青年媒体中心舆论引导功能,加强对学校发展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重大事项的解读。学校团委书记担任学校党代表、教师代表和工会代表,并列席学校议事决策会议,参与学校监督管理。学生代表列席学校涉及学生工作和学生切身利益的相关工作会,监督整个过程,并给予相关建议,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充分发动学生群体参与作用,征求学生意见,问需于生。通过信息化手段,完善学生申诉制度,坚持执行“院领导接待日”等活动,积极维护学生权益诉求,设立校学生权益部,与相关部门(单位)直接联系沟通,切实解决学生在食堂、用水等生活方面的困难、问题,及时处理和维护学生权益。

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

学校通过教授治学,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民主管理作用。学术委员会由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成,代表着学校的最高学术水平。学校从学术管理的使命和正确行使学术权力的资格条件方面考虑选择合格的组织成员。成员在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也具有公认的研究能力和学术造诣,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作为学校的最高学术权威机构和学术咨询、决策建议机构,学校在进行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决策前,通过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研究、咨询、建议等,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学科专业优势,使他们积极参与到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专业(群)研究、队伍建设、科研与社会服务等重大问题的论证,并在审查、评议、鉴定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和教师水平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同时指导并监督学术活动的开展和学术道德建设。学术委员会激活了学校整体学术气氛,促进学校学术水平的提高,推动学校学术的繁荣发展,激励学校不断发展壮大,也为实现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民主管理作用。

学校建立健全了以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分级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组织指挥体系,着力规范了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党政工团各司其职的治理格局。致知力行,继往开来。学校将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建设国际一流农业高职院校奠定坚实基础。 

(责编:张玉琳、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