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健全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2020年12月18日15:43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教学科研单位是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社会服务工作的直接组织实施者,在高校改革发展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教学科研单位治理是高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四川农业大学不断完善教学科研单位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构建起以党政联席会议为基础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参与型治理模式,形成了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具体做法

(一)健全制度体系,提高决策规范化水平

学校历来重视教学科研单位议事规则建设,上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试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2015年出台了《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进行了修订,同时出台了《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工作规则》,2020年出台了《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从制度层面建立健全了教学科研单位科学的决策执行系统、有效的参谋咨询系统和完善的监督反馈系统,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有效保障了决策的科学规范,提高了决策的规范化水平。

(二)明晰会议职责,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高等学校院(系)级党组织,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学校坚决执行上级对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要求,围绕“党组织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和“院(所)长负责什么、如何负责”,理关系、明职责、定好位。科学配置好以院(所)党委(党总支)为核心的政治权力、以院(所)长为代表的行政权力、以教授为主导的学术权力、以及以教代会、工会和学生会为主体的民主监督权力,分层分类将各主体纳入决策机制中。

党委(党总支)在推进会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工作中,全面负责党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校管干部推荐等事项。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党委会先研究决定,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涉及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政治把关问题,一般由党委会先审核,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但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可以决定的事项不纳入党政联席会讨论,既不大包大揽,又不缺位失位,保证了部门决策有序,分工合作,提高治理质效。

(三)规范议事程序,提高决策民主化水平

规范会议召开,教学科研单位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党政联席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才能召开,讨论“三重一大”问题时,必须有2/3以上班子成员到会,且党政主要负责人须同时参加。妥善处理好书记与院(所)长的关系,明确规定党政联席会由行政或党委主要领导轮流召集和主持。规范议题提出,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提出,并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商议后确定。对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班子分管同志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并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商议后确定。尚未形成具体方案或意见建议的事项、涉及多个系(室、中心)但尚未充分沟通协商的事项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上级规章制度的事项不能上会。

规范会议程序,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凝聚共识,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既定议程逐项进行,与会人员在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定。如果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做出决定。通过上述举措,促进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相支持、互相补台,班子成员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形成了为实现同一个总目标、完成同一个总任务而和谐共事的良好局面。规范会议记录,党政联席会议有专人负责记录,通过整理形成会议记录和纪要,并督促落实。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应及时无条件执行,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四)健全监督体系,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

构建起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切实构建起权力运行相互制约与有效监督机制,推动决策落地落实。学校党委承担监督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部署对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将其纳入教学科研单位班子年度述职述廉述责、党委巡察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党建述职考核指标体系,把党政联席会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部常态化加强党政联席会议落实情况检查,发现执行不力及时谈话,提醒改正。院(所)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不折不扣履行制度和上级要求,及时总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情况, 并将其作为班子述职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学院党委或行政办公室督促明确由相关支部、系(室、中心)负责的制度落实。

二、主要成效

近年来,学校加大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监督力度,各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助推了教学科研单位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了内涵建设质量和治理现代化水平,中层单位班子年终考核优秀率将近90%。学校在各方面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成功入选四川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双带头人”教工党支部书记实现100%覆盖,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首届四川高校10大党建创新案例各1个,全国党建样板党支部2个,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扶贫助困好青年1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农业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生物与生物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农学、兽医学分别进入软科2020年学科排名世界前50强和前100强,近3年新增长江学者、杰青、优青、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得者等省部级以上人才100余人次。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16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70%左右的获奖成果得到推广转化。编制扶贫和产业规划130余个,选派专家、科技特派员和挂职干部600余人次,组织师生开展扶贫3000余人次,培训人员超5万人次,入选四川省、教育部和国扶办的脱贫典型案例。

三、经验启示

一是学校党委是实行好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领导主体。学校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办学治校的制度建设,为教学科研单位的科学治理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多次就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系统调研、会议研究,明确制度可执行性和规范性,一切工作在制度框架下运行。通过不断完善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并督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教学科研单位的科学管理。

二是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是推进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主导力量。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处于教学科研单位治理体系的关键位置,是治理架构的主导力量,要围绕实现共同的发展目标,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形成合力,使各治理主体良性互动,有效协作,以实现最优的治理效果。

三是教学科研单位班子成员是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效果的关键因素。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中,党委把“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职责落到实处,体现党委的政治领导作用,党委书记是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坚持在上会准备、议事讨论、决策执行等环节中研判、查找、解决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党政班子成员要旗帜鲜明地共同遵守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把压力、责任、作风传导给每位班子成员。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