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通知 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2020年12月16日12:23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12月16日电 (李强强)为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维修资金管理,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进一步拓宽维修资金归集渠道

《通知》明确,通过扩大银行网点、设置交房现场交存服务柜台、引入线上自助交存功能等手段,方便广大业主自主交存维修资金,杜绝开发建设单位违规代收风险。

拓宽续筹渠道破解续筹难题

针对维修资金续筹难的现实状况,在发挥小区自治的基础上,鼓励业主经过协商后选择最适合自己小区情况的续筹方式,采取“个性化”续筹制度,避免“一刀切式”续筹机制带来的制度僵硬。

《通知》还引入公积金续交维修资金的制度,进一步加大维修资金的资金来源渠道。

对于不及时履行续筹义务的业主,《通知》做出了约束性的规定,通过建立追诉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督促业主及时履行义务。

确保维修资金“又快又好”的使用

在加大维修资金使用效率方面,《通知》要求扩大征求意见的方式,通过鼓励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业主投票,提高表决效率;建立“先维修后支取、边维修边支取”的应急维修程序,进一步提高维修资金应急排险的资金效能;鼓励推行年度维修计划,通过计划性维修,解决临时性维修表决效率问题;对资金余额不足的情形,拓宽资金来源,避免资金不足带来的维修工程无法开展的现实问题。

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方面,《通知》继续加强第三方监管制度建设,发挥第三方机构在资金使用安全上的保障作用,同时完善争议处理途径,为解决好业主矛盾提供妥善的渠道。

继续强化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建设

《通知》要求,四川省各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要强化省级信息系统建设及联动,实现维修资金的实时动态管理;要加强会计核算制度,审计整改制度建设,确保管理机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选择专户管理银行,充分调动银行参与维修资金管理的主观能动性。

探索创新维修资金长效管理机制

《通知》明确,探索多途径、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建及管理模式,发挥维修资金制度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作用,支持和引导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建工作,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长效管理机制。探索维修资金购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通过保险机制更好的保障房屋维修。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