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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郭莹 摄 |
人民网成都12月15日电 (郭莹)今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发布了《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要求,目前,四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禁捕水域暂定自2021年1月1日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通告》明确,此次禁捕范围包括长江流域四川境内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四川境内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由所在市(州)、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四川省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全省96.6%的水系属于长江水系,地表水资源占长江水系径流的1/3,流域面积接近长江经济带总面积的1/4,在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四川省内有鱼类230余种,其中长江上游特有鱼类80余种、主要经济鱼类100余种、国家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0种、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45种。四川省渔业资源的珍稀程度和经济价值在全国都属于很重要的地位。”四川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党委书记杜军介绍,《通告》规定,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范围暂定十年禁止生产性捕捞,有其重要意义。之所以要选择“十年”这个时间段,与鱼类的繁殖生物学特性有关。杜军解释,一般小型鱼类性成熟时间在1-3年,如棒花鱼、麦穗鱼、宽体沙鳅等,繁殖周期短,禁捕后这些鱼类的资源不仅得到恢复,而且为其它鱼类提供了丰富的饵料资源;中型鱼类一般达到性成熟时间需要3-4年,如长江上游特有鱼类长吻鮠、圆口铜鱼、岩原鲤、长鳍吻鮈等,它们在自然环境条件下需要3年及以上才性成熟,禁捕时间设置为10年,才能让它们有足够的时间繁衍两至三代,助力其数量的恢复;对于大型鱼类,比如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它们的成长周期很长,从幼年到初次性成熟至少需要6年以上的时间,要保证它们的数量得到有效回升,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实现。
针对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休闲游钓行为的规范管理,《通告》也作出了明确要求。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牟登育介绍,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游钓,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雅安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气候、水温等情况适当调整禁止游钓的时间,但每年不得少于4个月。其他禁捕时间内,原则上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游钓。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经严格科学论证可不划为禁钓区。近期,农业农村部将出台相关文件对休闲游钓进行规范管理。
据了解,2016年,原农业部在四川省长江流域赤水河段开展了禁捕退捕工作试点,从2017年起对赤水河流域开始常年禁捕。2018年,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社部的统一部署下,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全面推进。2020年1月1日开始,四川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实现全面禁捕。今年9月28日,四川省全部完成10257艘合法渔船及捕捞许可证回收处置,全面完成16480名渔民退捕和安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