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人需要每个月都选缴费档次吗?四川市民,社保费缴纳热点解答来了

2020年11月27日09:19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11月27日电 (袁菡苓)今日,“四川税务”官微发布了关于社保费缴纳的热点问题解答,有需要的市民快看看!

1、人社、医保已于25日前将缴费金额推送,但缴费人未在25日前缴费,那么25日后若涉及滞纳金,是否由人社、医保再次推送金额后缴费?若未推送,是否按25日前推送金额征收?

答:每个市州的征收期不一定,滞纳金咨询各市州人社部门,在社保客户端根据参保信息缴费即可。

2、11月10日后,灵活就业人员是否还需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办税服务厅(主要适用于无正常税务登记的企业)、“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只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四川税务”手机APP(只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完成信息核对?若10日前未核对如何处理?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费,是否每月都需要去人社、医保核定应交费款?

答:信息核对是指对原签订的批扣协议进行核对,通常情况下,税务部门自动承接原协议,对承接失败的协议需缴费人重新签订扣款协议。目前按月缴费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使用“四川e社保”APP进行选档,确定应交费款,不需要现场办理。在人社部门选择参加批扣的缴费人不需要每月选档;未选择批扣的,需要每月选择缴费档次。

3、社保有签订协议,电子税务局查询也有,但是社保管理端始终没有数据,去新增又提示已有三方协议,应该怎么办?

答:可能是单位存在多个税务登记主体,签三方协议的主体与登录社保费客户端的主体不一致,造成无法在客户端查询到三方协议。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相关情况,在社保子系统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4、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保如何缴费,电子发票如何打印?

答:灵活就业人员在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养老、医疗保险后,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合作银行代收代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在缴费的2-3日后,可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开具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

5、怎么查看自己社保缴纳情况?

答:缴费人在缴费的2-3日后,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菜单【办税缴费】-【社保缴费】-【电子税务局入口】)、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查询社保费缴费情况。

综合自“四川税务”官微

(责编:袁菡苓、罗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