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路长制”

2020年11月27日09:07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11月27日电 (袁菡苓)据四川省政府网消息,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保障有力、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路长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健全,养护专业化、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效果明显,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基本改善,抗灾能力显著提升,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目标。

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这块,要加强省级统筹和政策引导,《方案》提出省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情况纳入对市级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市级人民政府要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以市(州)为单位整体推进区域内各县(市、区)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完善市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补助政策;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县乡村分级管理原则,明确县级相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

另外还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作用以及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同时,《方案》明确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贫困家庭或个人;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推行养护公示制度,组织实施满意度调查,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方案》表示,除了要继续执行省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政策外,从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桥梁隧道100元/年·延米;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0%,市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确定分担比例,原则上按20%承担,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方案》提出,资金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地方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各级审计部门还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另外,《方案》还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

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方案》明确要全面推行“路长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推行路长制,完善“总路长+县、乡、村道路长”组织模式,建立总路长办公会议、公路巡查和绩效管理等三项制度,用好县、乡、村三级路政管理和养护管理两支队伍,确保管理养护责任有效落实。

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地区,《方案》明确了养护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养护企业承担。同时,支持养护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参与竞争。农村公路养护合同周期原则不低于三年。鼓励通过招投标约定等方式与履约情况良好的企业续签长期养护合同。

对于其他地区而言,要建立完善专业化养护队伍,统筹干线公路养护与农村公路养护捆绑实施;坚持“专群结合”的养护模式,乡道、村道公路日常养护可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结合电商物流客运发展需求,完善养护站点功能。并且还要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把安全设施的修复纳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责编:袁菡苓、罗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