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市民:社保费缴纳、代扣协议签订等热点问题 官方解答来了

2020年11月19日06:56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11月19日电 (袁菡苓)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签订社保代扣协议?社保费的缴费记录如何查询、打印?关于社保费缴纳、代扣协议签订等5个热点问题,四川税务来为市民解答。

1、企业社保费什么时候划转到税务机关征收?

答:根据国务院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企业社保费的征收管理由税务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注销以及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事宜仍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

2、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签订社保代扣协议?

答: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签订:

(一)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银行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签订代扣协议。

(二)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签订代扣协议。

(三)办税服务厅签订代扣协议。

3、划转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征收方式是什么?

答: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采取“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方式征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继续通过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或选择缴费档次,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

4、社保费的缴费记录如何查询、打印?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人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菜单【社保缴费】-【电子税务局】-【登录】-【证明开具】,选择需要打印证明缴费记录,【申请】-【下载】(保存)。

企业缴费人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费款缴纳】-【缴费记录】,选择费款所属期查询缴费记录;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证明打印】-【社保费完税证明打印】,选择费款所属期打印完税证明。

5、企业如何签订三方协议?

答:如果企业缴纳税款、社保费使用同一账户,并已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用于缴纳税款,可与缴纳社保费共用同一税库银三方协议,无需重新签订。

如果企业缴纳税款、社保费使用不同账户通过税库银方式缴款,或者只通过税库银方式缴纳社保费,可按以下三种方式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

方式一: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税库银三方协议全程网签。

方式二: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税库银三方协议全程网签。

方式三: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若缴费人缴款账号名称与缴费人名称不一致,则需在开户行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后,再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综合自四川税务官微

(责编:袁菡苓、罗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