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游仙区一单位党费计算有误 巡察后补交党费超过1.2万元

2020年11月09日20:29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怎么会呢?同为实职副科,加之该单位从2016年又进行了司法体制改革,党费怎么还没我交的多呢?是不清楚党费的计算方式,还是故意而为之呢?”让负责巡察党建工作的瞿颖产生疑惑。

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是开展巡察工作必不可少的巡察方式,在今年的巡察工作中,该单位是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委六届第十轮巡察的单位之一。按照分工,瞿颖和一位同事负责查看该单位的党建资料。

两人在翻阅2019年党费收缴资料时,初看很规范,出于认真负责,瞿颖用计算器认真算了一名干部的党费,“怎么和他们计算结果不一样呢?是不是自己计算错误?”瞿颖又反复计算了几遍后,肯定不是自己计算有误,而是被巡察单位计算错误:如这位干部月工资6000元,他们是把工资分成三部分计算,3000元交纳0.5%,2000元交纳1%,1000元交纳1.5%,共计50元。按照正确的计算方式,这位干部应该交纳月工资的1.5%,共90元。如此算来,这位干部就少交了40元。

“只是这名干部党费计算有误,还是全体党员干部都存在这个问题?”做事非常较真的瞿颖和同事又把其他人员的党费全部算了一遍,原来的计算都有误。

瞿颖立即电话通知该单位的党总支书记,请他提供2017、2018年的党费收缴资料。获得资料后,瞿颖和同事立即认真查看,并一一进行复核,发现这两年党费的计算均采用分段计算方式。

“由此看来,该单位党费计算错误是普遍存在的,不是极个别现象。”瞿颖说,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基本义务,交党费是不能打折扣的。瞿颖将发现的问题给向组织汇报。针对这一情况,游仙区委巡察二组立即向该单位党组进行反馈,并下发《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问题移交表》,要求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巡察组给我们指出的未按规定缴纳党费的问题,我们一定限期整改到位,并在支部主题党日上,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费收缴制度,保证每位党员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分毫不差!”该单位党组书记说道。

据介绍,截止到目前,该单位共补交党费12591元,涉及55名党员。(杨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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