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别忽视路边的垃圾分类 有人夜间往树坑便道扔垃圾

2020年09月30日08:52  来源:京报网
 
原标题:有人夜间往树坑便道扔垃圾

  随着《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持续推行,市民的垃圾分类习惯也在逐步养成。不过,一些市民近日反映,小区里的垃圾分类成效显著,可每到晚上,就有人往小区外的便道旁、树坑里成袋扔垃圾,袋子破损后散发的异味、渗漏的油污,严重影响到市容市貌。记者立即根据线索赴现场调查。

  左安路上,随意丢弃的垃圾将路堵住。

  尽管贴有禁扔垃圾警示语,但科技南路上的树坑还是被垃圾填满。

  地点1 左安路

  垃圾扔便道臭味熏人

  弘善家园小区居民反映,近段时间一到晚上,小区南侧的左安路沿途便会出现随意丢弃垃圾的情况。“每次下班从这里经过,都会看到许多垃圾。再加上路边开有不少小餐馆,一到晚上就有人把这些垃圾堆当成露天卫生间,臭味难闻。”

  9月22日晚9时,记者来到左安路与方庄东路交叉口。左安路北侧为铁道线路,南侧设有便道,旁边是一片平房区。以此为起点,记者沿着左安路一路向西,走出不足百米,路边便道的灯杆下便出现了垃圾堆放的情况。这片垃圾堆面积约1平方米,里面除了属于其他垃圾的陶瓷制品、外卖包装,还可以看到塑料泡沫、饮料瓶以及各种厨余垃圾。

  沿着道路继续前行,直至弘善家园小区南侧,沿途不足六百米的便道上,垃圾乱扔的点位多达7处。这些垃圾既没有进行分类并投入路边的垃圾桶中,而且不少装垃圾的塑料袋也未系紧,里面的垃圾撒落一地。其中一处成片堆放的垃圾甚至将便道彻底堵死,想要继续前行只能绕道。由于周边有不少小餐馆,加之该片垃圾堆周围停放的机动车形成了“天然屏障”,一些食客便将这里当成了方便的场所,一阵阵腥臊的气味向记者袭来。

  居民王先生说:“早上一出门,就能在路边看到不少垃圾,有时就连设在车站用于投放少量垃圾的小垃圾桶,也被成包的垃圾塞得满满当当。”

  这样的情况也给垃圾清运带来不小的压力。“我们得把这些袋子都一一打开,重新进行分类后再清运。”一位环卫工作人员表示。

  针对这一情况,十八里店乡回复本报称,该道路周边垃圾堆积是由于部分住户、过路行人或商户在路边偷扔垃圾行为所致。针对此情况,乡有关部门将协调北京市环卫集团,加大对该路段日常清扫保洁频次,十里河村也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劝导,提高商户和个人的垃圾分类自觉性。

  地点2 玉桥西里中街

  附近商户疑似乱扔垃圾

  9月24日晚,根据居民反映的线索,记者来到通州格兰晴天小区外蹲守。晚10时40分,记者看到一名骑车女士将车停到小区门口的一个垃圾箱边,弯腰将一个方形纸盒放在地上,然后骑车离开。该垃圾箱周边已经堆有好几个破碎的包装盒,显然这名女士并不是第一个往这里扔垃圾的人。

  沿着该小区大门外玉桥西里中街一路向东,四五十米范围内每隔几米就能看到垃圾被扔在树坑里、垃圾桶旁的现象。沿路的垃圾袋里装有塑料瓶、空饭盒和纸杯等,此外还掺杂着纸巾和塑料袋。其中,体积最大的两堆垃圾位于道路尽头,记者粗略数了数,其中一个垃圾箱旁边的垃圾袋有十几个,而且不少垃圾从破了的袋子里掉了出来,撒落一地。

  该条道路南侧除了几家会计公司和超市外,还开有饭馆和洗车房。在一家超市门外,一个高过膝盖的大垃圾袋被扔在人行道边;不远处一个修脚店门外,一个黑色垃圾袋正敞着口靠在树边,袋子里装有塑料瓶和白色纸巾等。玉桥西里中街东段两侧,开有多家美容店和修脚养生馆,在其中几家店铺门前的空地边,也堆着四五个黑色垃圾袋。一名家住附近的居民说,这条街上乱丢垃圾的现象已经存在多年,怀疑是附近商户违法乱扔。

  9月25日早7时左右,记者在玉桥西里中街看到几名环卫工人正在清扫地面。其中一位环卫工人告诉记者,这里垃圾乱扔的情况已是常态,“我每天早上五点出工,这条路边乱堆的垃圾就能装满两三辆垃圾车,这一现象持续好几年了。”据她分析,这些垃圾主要不是附近餐馆产生的,因为餐厅一般都有专用的垃圾桶。但其他一些非餐饮商户没有专门设桶,他们的员工便会将餐盒、快递纸盒等垃圾扔在路边。“尽管我们劝过多次,但根本没有用。即便是城管执法队来了,也仅能维持几天,然后又‘恢复如常’。”该工作人员说,“路边的垃圾箱是为公共区域服务的,不是沿街底商的专用垃圾桶。我们除了反复清扫外,没办法制止乱扔,真希望有部门能想出好办法。”

  地点3 旧忠路

  垃圾扔树坑商户被查处

  “晚上遛弯儿,一出小区沿途便道旁的树坑里几乎堆满了成袋的垃圾,实在太烦人。”接到育龙家园小区的居民反映,9月22、23两日,记者连续来到该小区门口蹲守。22日晚10时许,育龙家园外旧忠路便道上的树坑内就已经堆放了多个黑色垃圾袋。透过已经出现破损的垃圾袋不难发现,里面装的东西五花八门,既有纸屑、包装盒,也有厨余垃圾和旧纺织品的身影。树坑旁的路面上散落着油污,走近能隐约闻到一股酸臭味。记者看到一位男士随手将一个装有垃圾的黑色塑料袋扔到路边树坑内,然后走进道路东侧的一家餐厅内。

  晚11时许,一辆收运其他垃圾的环卫车来到该路段,与此同时,一位身穿红色背心的工作人员开始挨家挨户通知沿街店铺投放垃圾。在此过程中,只有当垃圾以装入灰色垃圾桶的形式拉到车尾时,环卫工人才会对其中垃圾进行检查,并在确定分类达标后,将桶内垃圾收入车厢中。该辆垃圾清运车驶离后,此前堆放在路边树坑内的“无主”垃圾仍待在原处。

  沿着旧忠路一路向北,类似情况在周边商户聚集的路段均有出现。在科技南路便道旁,尽管有的树干上已经张贴了“门前禁止倾倒垃圾”的提示,但仍难以避免地沦为垃圾坑,腐烂的丝瓜、发蔫的茄子和西葫芦等蔬菜被连同外包装一起扔在树坑里。

  接到有关反映后,旧宫镇政府迅速采取措施。其回复本报称,部分临街商户夜间结束营业后,把部分垃圾偷倒至临街步道上、树坑内,造成夜间环境脏乱问题。目前,旧宫镇已组织城管执法队、环整办、环卫中心等部门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方案,在原有垃圾清运及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加大夜间巡查频率及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力度,增加保洁频次,避免垃圾堆积。截至目前,旧宫镇城管执法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违法行为共开展执法检查840余起,处罚65起,罚款16.85万元。

  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因此,除了相关部门加大宣传、检查和清运的力度外,垃圾的产生者才是主体,应该承担起法定义务,将垃圾分类进行到底。(北京日报记者 陈圣禹 杨晓斌 文并摄)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