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20年09月28日19:57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9月28日电 据资阳市纪委监委官网消息,今日,资阳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执行处原副处长、四级高级法官杨承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8年,时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执行处副处长杨承杰在案件执行工作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共1万元、白酒2件(价值4800元)。杨承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杨承杰受到撤职处分。违纪款物已收缴。

二、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罗茂书违规审批单位公积金缴纳问题

2013年至2014年,经时任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罗茂书审批,市红十字会使用单位资金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支付部分,金额共计44552.44元,其中为罗茂书缴纳16740元。2020年9月,罗茂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赔。

三、市国投公司原总经理杨波等人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7月,杨波等人在邛崃开展红色教育活动时,违规进入天台山景区游览、住宿,并报销相关费用。2017年至2019年,公司违规发放降温费、取暖费共计6万余元。对此,杨波负主要领导责任,时任市国投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潘文杰负直接责任。杨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杨波、潘文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赔。

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工会主席孔庆超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7年3月,孔庆超组织单位女职工到宜宾市赵一曼纪念馆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参观学习。在参观完毕后,擅自改变路线,带领职工入住云南省水富市西部大峡谷内酒店,报销住宿费4060元(338元/人,高于资阳市有关规定标准)。2020年7月,孔庆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赔。

五、雁江区城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中心副主任徐平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7年春节期间,时任雁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徐平、时任城东新区管委会工程项目科副科长王尧分别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14年,雁江区城东管委会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刘德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徐平、王尧、刘德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徐平、刘德强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王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后勤科主任丁宁违规收受他人红包问题

2016年至2019年,丁宁先后5次收受县精神卫生保健院物资采购供应方所送红包,金额共计9500元。2020年9月,丁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