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一级法官方丽接受监察调查

2020年09月24日07:23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9月24日电 据乐山市纪委官微消息,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一级法官方丽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经市监委指定管辖,五通桥区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方丽简历

方丽,女,汉族,1972年2月生,四川沙湾人,大学文化。1997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9月至2001年5月,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工作;

2001年5月至2009年7月,任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任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2010年2月至2012年11月,任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12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2015年7月至2019年6月,任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任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二级法官);

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2020年7月至今,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工作(审判员、一级法官)。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