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20年09月22日15:56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9月22日电 据泸州市纪委监委官微消息,近日,泸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彭坚等人借培训之机旅游问题。2017年7月28日至8月3日,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彭坚带队,时任审计科科长张秀丽作为联络员,一行5人参加本行业系统学会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在培训方安排下,用1天时间完成了原定5天的培训课程,其余时间游览了当地多个旅游景点;培训结束后,彭坚等人擅自改道哈尔滨市又游览了当地多个旅游景点。返回泸州后,彭坚等人违规报销了旅游产生的相关费用。2020年5月、7月,张秀丽、彭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已退赔。

二、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曾先洪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9月22日,曾先洪私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到纳溪区参加家庭聚会并饮酒,且酒后驾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3月,曾先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泸县立石镇三溪村监委会主任、立石镇敬老院副院长王光全违规收受五保户礼金问题。2020年1月,王光全的儿媳邓某在三溪村2社举办三十岁生日宴,立石镇敬老院11名五保户参加宴席并送礼金共计1200元,王光全予以收受。2020年3月,王光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清退。

四、合江县文化馆原党支部书记、馆长何萍通过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5年至2019年,经何萍安排,合江县文化馆将租衣费、门市出租费、录音费、部分“考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入账,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中层干部奖金以及旅游、购买杂物等支出。何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何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从管理9级降为管理10级。其余涉案人员均被立案审查调查。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