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9月1日电 近日,成都市住建局从网友留言中收集了部分有关成都市住建领域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
1.租赁补贴怎么申请?
租赁补贴申请分为现场受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两种方式。
(一)现场受理申请。成都市户籍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持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网络在线申请。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的,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租赁补贴申请,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由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2.买房是补充协议明确了公共区域广告收入归开发商或物业所有,这个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物权法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如果您已签署相关协议,则按照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3.你好,请问公司地址和注册地原来都在青羊区,但是后来新办公楼修好后,公司把地址搬到高新区新地址了,大家全部在高新区上班,社保购房时只看注册地区域吗?不看公司实际地址吗?
新政要求在拟购房所在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的,主要看购房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否在相应区域,该工作单位在四川省社保局、成都市及成都市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的社保均可予以认定。
4.原来有商品房,因为家庭治病困难变卖,需要几年时间才能申请廉租房?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住房(含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的,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产权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
5.成都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条文新解释中提到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是怎么申请认定?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按个人发放租赁补贴,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申请。用工单位须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原价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并对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核实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行业住房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后,有用工单位持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并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网对申请对象基本情况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公有住房承租情况、自有产权房屋情况、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居住证及积分信息等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保障资格并通知申请对象,资格有效期为1年。认定不符合条件的,由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向申请对象出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的书面通知。取得保障资格后,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至用工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租赁补贴发放起始时间从取得保障资格的次月起计算,每3个月发放1次。租赁补贴发放前,用工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对申请人的从业情况进行确认,各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社保和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