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 已退捕渔民13698人

2020年08月27日20:19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朱虹 摄
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朱虹 摄

人民网成都8月27日电 (朱虹)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今日,记者从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全省大力推进非保护区禁捕退捕工作,7月31日按时完成退捕渔民渔船建档立卡工作。截至8月21日,全省已退捕渔船8609艘,占总任务数84.31%,已退捕渔民13698人,占总任务任务数83.34%,完成进度超过8成,总体进展顺利。

据悉,长江禁捕退捕涉及四川全省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俗称“一江五河”),退捕水域总共分布在18个市(州)、115个县(市、区),涉及退捕渔船10211艘、退捕渔民16437人。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卿足平在会上表示,四川成立了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禁捕退捕实施方案和打击非法捕捞行动方案、打击市场非法销售行动方案等3个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同步组建禁捕退捕、打击非法捕捞、安置保障、市场监管4个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全省还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了全省的目标考核、河长制考核和督察管理体系,确保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记者从会上进一步了解到,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会同财政厅、人社厅等有关省直部门,统筹协调,主动作为,扎实有序推进禁捕退捕工作。2019年6月、2020年6月分别出台了《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和生活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推动建立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暨长江禁捕工作协调机制。2019年12月31日,按时完成了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退捕并实施永久禁捕。

此外,四川省公安厅开展了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今年7月1日,省公安厅启动了为期1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公安部门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履职,突出重点水域、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和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按照《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百日走访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专项执法行动和首轮同步巡查执法。截至8月中旬,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8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15人,查获船舶38艘、非法捕捞工具643套;打掉非法贩卖、加工窝点53个,执法行动取得阶段性战果,有力助推了四川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还展开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6月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以全面排查、分类治理、部门联动相结合方式,多措并举推进专项整治,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2万人次,检查农贸市场、餐饮等市场经营主体4.6万个次,监测排查广告、网络宣传信息35万条次,查处了广元高速公路“涉渔”户外广告、泸州餐馆以养殖鱼冒充野生鱼虚假宣传、达州农贸市场售卖野生“娃娃鱼”等一大批违法案件,已通报或移送农业、公安部门“涉渔”违法线索近百条,市场非法经营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与水上禁捕源头治理形成有效合力。

(责编:高红霞、章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