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事事“致良知”

2020年08月24日19:03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是否用心为人民群众服务是新时代合格党员干部的标准之一。广大党员干部在基层具体事务的处理过程中,要脚踏实地,切实为人民群众着想,做到致良知。大儒王阳明悟道致良知,就是要做事情符合自己的良知,克明俊德,止于至善,不掺杂一丝一毫私欲。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指出,广大基层干部要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要求干工作,不仅要做,而且一定要做好。《大学》开篇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里讲的就是 “致良知”,要在亲近人民,昭明德性,尽事至善,体现在具体的基层工作中,就是要用自己的良知,事事尽心、用心,一以贯之,自始至终。再具体工作中做到了致良知,效益自然来,问题自然便能都得到妥善的处理。否则,便不是真正的有担当,敢作为。

现实中,在很多干部身上,看是“有担当、敢作为”的问题虽然解决了,但还不能做到“致良知”。有的干部干起事来思维简单、方式粗暴,虽然做了不少事,但作用不显、成效不彰,甚至还留下不少“后遗症”,突出体现在既不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也不管事后的实施效果,导致不少工作既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也就不利于群众利益。还有的单位制定政策时常常是“固定模式”,一套实施方案反复运用,或是生搬硬套、照搬照抄,既不能因势、因时、因事而变通,也没有做到实事求是,解决实际问题。凡此种种看似一腔热血,干劲十足,实则都是不负责的表现,对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弊多利少。

应该说,不少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能够愿意去干,但如果遇到困难,就难免敷衍了事,除了自身能力不足因素之外,最重要的是没有光明自己的良知。党员干部的一些工作不好干、干不好,往往不是由于自身能力不够,而是缺乏致良知的精神,一件事情作出了要想达到的效果,那才叫真正把这件事情做完了。

致良知,就是干工作、做事情既要用力,更要用心,做细致,要思考怎样把事情做好,怎样能够做出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方能真正做完一件事情。基层情况本就千差万别,一线工作更是错综复杂,一味地蛮干、胡来,更不能以完成任务为目的,抛开人民群众利益而行事。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作敢为,也要跟着自己的本心做事,既要敢于担当、积极进取,更要着力于干事成效,在本职工作上光明良知、致良知,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代晓燕、王良杰)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