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8月31日报到 9月1日正式行课

体温检测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020年08月19日10:19  来源:泸州新闻网
 
原标题: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8月31日报到 9月1日正式行课

8月31日,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秋期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行课。这是川江都市报记8月18日从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的。

据悉,为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于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各项要求,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学校(幼儿园)要强化返校健康管理,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监测、行踪申报制度,精准掌握教职工和学生返校前14天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健康记录。对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泸或返泸师生员工,必须及时报告相关行程,并凭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和健康绿码方可返校上课,对境外返回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隔离管理措施,严防“带病”上班、上学。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健康监测,相关信息要及时逐级上报。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体温检测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复课证明查验等日常防控措施,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备查。按规定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要加强校园卫生管理,继续抓好联防联控。

《通知》强调,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开学安全工作。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力量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强食宿管理,强化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把好大宗物品采购和加工质量关;要加强培训教育,上好学生开学安全第一课,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消防、汛期安全知识、疫情知识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及特异体质筛查建档关爱工作,加强不同学段间的对接。加强对教职工安全清单制管理培训,教职工知晓率达100%。

川江都市报记者 何晓梅

(责编:袁菡苓、章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