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今年全省将实施4193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46万户
●改造将分为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三类
老旧小区改哪些、怎么改、怎么管理?安防、垃圾分类、停车设施、电梯等如何增设?记者8月4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高效、规范推进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城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推动完整社区建设,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并正式印发。
哪些老旧小区将重点改造?《导则(试行)》提出,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根据全省排查摸底统计,四川省有2.2万个老旧小区,涉及房屋10万栋,建筑面积2.2亿平方米,涉及239万户、约620万人,占全省城市(县级)常住人口五分之一左右。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19年全省完成735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16万户,今年全省将实施4193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46万户。
对于如何改造的问题,《导则(试行)》进行了明确。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坚持先整体规划设计、后分批推动实施的原则,应编制本区域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改造项目库。同时明确,四川省老旧小区改造将分为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三类,其中,基础类改造着眼于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应在全省范围内普及;因地制宜推动完善类改造,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提升改造,创建完整社区。
《导则(试行)》也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的一些“硬性”标准。在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上,《导则(试行)》指出供水、供电、供气要尽快实现“一户一表”,积极推动同步实施光纤到户通信系统。对停车位、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等改善性和提升性需求,《导则(试行)》也给出了“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行‘一部电梯一个方案’”等指导意见。
如何确保改造后不反弹,提升老旧小区的管理水平?《导则(试行)》提出,要建立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导则(试行)》明确,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宜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尚不成熟的地区可先行采用单位代管、业主自治管理或社区居委会代行管理逐步过渡的方式,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同时,老旧小区治理水平也要同步跟上。《导则(试行)》明确指出,要加强政府引导,动员群众参与,推动建立居民自治组织。要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小区(院落)居民自治组织、物业企业等各方主体责任,建立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好小区改造的成果。(四川日报记者 张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