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
任 ?命:
梁永东同志为九寨沟县公安局马家派出所所长;
刘 ?超同志为九寨沟县漳扎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
李平生同志为九寨沟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县交投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永海同志为九寨沟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华继光同志为九寨沟县交投建设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免 ?去:
赵福宏同志九寨沟县公安局草地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 ?超同志九寨沟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冯桂菊同志九寨沟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正俊同志九寨沟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李平生同志九寨沟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县国瑞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永海同志九寨沟县国瑞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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