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7月6日电 (记者 李平)今日,黄河上游四川、甘肃、青海三省三州六县法院、检察院在四川省阿坝州若尔盖县联合召开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会,共筑黄河上游法治保护网,公正高效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
会上,四川省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甘肃省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青海省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阿坝州人民检察院、甘肃省甘南州人民检察院、青海省果洛州人民检察院签订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构建内部联动、外部协作、跨省跨区域的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共同化解生态安全保障中区域分割与流域整体性、部门分治与生态系统性之间的矛盾,共同应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为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应邀出席会议,介绍了黄河流域四川段的基本情况及四川省落实河湖长制统筹抓好保护治理重点任务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青海省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甘肃省甘南州人民检察院、青海省果洛州人民检察院、四川省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围绕本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作交流发言。
会议结束时,四川省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向青海省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果洛州人民检察院交接会旗。
据了解,在框架协作下,三州法院、检察院将成立黄河上游川甘青环境资源保护协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协作工作的推进落实,负责执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其中,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6名,联络员6名。组长由各协作单位一把手轮流担任,副组长由各协作单位分管环境资源工作的领导担任,联络员由各协作单位环境资源工作部门负责人担任。
此外,在框架协作下,还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沟通联络机制、信息通报共享机制、案件协作机制、公益诉讼重大案件跨区域协商机制、生态修复协同机制、专家库和评估鉴定协作机制、共同研讨调研机制、新闻宣传协作机制、共同培训机制等十个机制,推进落实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