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吕剑、郑志恒任绵阳市副市长

2020年06月23日13:21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6月23日电 6月23日,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吕 剑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郑志恒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经大忠的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

张建国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严 明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左 迪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川华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华峰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张 兵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立冬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廖小军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 维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周 坚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冯安石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马翰霖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钟明宪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杨 尧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寿夕敏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殷亚男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周琳堤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阎晓秋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川华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建国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左 迪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华峰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 兵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立冬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兰大波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

唐蓉蓉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尚慧的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