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怎样完善党的领导下的乡村治理制度,广大基层干部是成败的关键。基层干部作为乡村振兴的排头兵,要在基层中工作中不断练就政治领导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才能在点滴之间带动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善学,能讲,会营造,提升政治领导力。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推进乡村治理,要在新思想中找到乡村治理新方向。广大基层干部要用新思想来武装群众头脑、指导基层实践、推动基层工作,通过“三会一课”、乡村喇叭、农村夜校等方式,推动新思想在基层广袤的沃土上生根发芽。强化广大群众对《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让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通过身边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发挥道德模范作用,讲好他们的故事,用身边的故事教育身边的人。
勤抓,巧谋,多引导,提升群众组织力。组织建设是党组织的生命线,基层干部作为基层组织的主心骨,要推动基层组织奔先进。通过抓两头促中间,从组织规范、制度规范、记录规范等方面入手,着力规范制度建设。要主动走在矛盾调解、政策落实、治理谋划、乡风文明等工作的前面,到群众中去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工作中,要擅于调动支部党员的积极性,为每一名党员谋划一片“责任田”,每年为群众办好至少一件事,通过实际行动体现先锋模范性。
能喊,敢做,会号召,能提升社会号召力。基层干部的号召力,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做好一件小事后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乡村振兴,基层干部要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将群众、法律、道德的力量凝聚起来,努力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其他群众自治性组织为补充的治理格局。切实引导群众自己决定乡村的胆小事项。同时不断完善村规民约,让群众自己的事由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判,实现由“软约束”向“硬约束”的转变。(杨苑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