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成都“狗撞人”致残事件又有最新进展,伤者钟科将两犬主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类经济损失34万余元。6月10日下午,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三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2019年8月17日晚上8点过,钟科下班骑电瓶车回家,经过锦江大道高威公园附近时,一大一小两条狗追逐上了马路,一路奔向正在骑行的钟科。钟科本能地避开两狗后加速离开,但狗突然转向折返回来,再次向他跑来。钟科骑车避让开小狗后,与大狗相撞,摔倒受伤。后经鉴定,钟科伤情构成9级伤残。
因钟科申请工伤认定时卡在一纸“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此事曾引发媒体广泛关注。此后,成都市交警三分局为钟科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钟科据此获得工伤认定。今年4月,钟科委托律师,一纸诉状将大狗主人谢女士、小狗主人胡女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46759.2元。6月10日下午,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三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纠纷案。
钟科告诉记者,目前他仍然没有恢复上班,但其所在单位比较关照他,工资照发。其爱人也无法上班,既要照顾他,也要照顾两个孩子。肇事大狗主人谢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后她积极救助伤者,并借款7万余元垫付了部分医疗费,配合钟科进行工伤认定。“刚开始得知钟科将自己告上法庭,我挺吃惊,没想到他索赔34万。”谢女士说,她就是一个普通打工者,每个月收入4000余元,根本没有赔偿能力。小狗主人胡女士则认为,自己的小狗没有撞到钟科,现在被钟科告上法庭,感觉很冤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